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对柳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覃文哲代表:
您在柳州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关于修缮保护散葬烈士墓的建议》(第2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意义,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宝贵的教育资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对烈士陵园的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总体工作方案》,明确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提出要规划建设好烈士纪念设施,完善弘扬英烈精神红色教育基地体系,修缮保护好烈士纪念设施,营造尊崇英烈铭记功勋的浓厚社会氛围。
2021年6月,退役军人事务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3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事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1〕44号),部署开展全国、全区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及您的提案建议,我局认真研究,制定了《柳州市修缮保护散葬烈士墓工作方案》,在市人大领导的督办指导下,分步骤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散葬烈士墓修缮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市退役军人局党组书记丁旭为组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守太,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浩,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总规划师何东升为副组长,成员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森林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任务分工和工作职责,为按时按质完成修缮工作打下基础。
二是调查摸底(2021年5月31日前)。重新对柳州市的散葬烈士墓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深入细致地摸清本市散葬烈士墓情况,做到不遗漏、不重复、无错误,并建档立卡进行分类管理。对新发现需进一步确认的,收集好资料并建立信息档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确认工作。通过实地调研,确定目前全市共有129座散葬烈士墓亟待修缮。
三是梳理规划(2021年9月30日前)。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认真梳理散葬烈士墓的管理保护情况、分布情况、破损情况、历史背景等,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全市散葬烈士墓修缮保护建设方案。
四是工程实施(2021年12月10日前)。由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采取比选方式选取建设单位,在原址修缮的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本辖区的修缮工程,迁入烈士陵园集中管理的,按照烈士陵园内的样式进行建设。
五是竣工验收(2021年12月前)。根据各县区工作进度,对已完成全部迁移、修缮的县区进行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按实际完成情况拨付工程款。
目前,我市散葬烈士墓修缮工作正按计划顺利开展,已完成了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墓体及保护标识设计、经费测算上报、建设工程方案编制上报等项工作。7月28日,我局在三江县斗江镇启动了散葬烈士墓修缮动工仪式,待市财政修缮专项经费下拨到位,全市散葬烈士墓大规模修缮即可开工修缮。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