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0MB1634646D/2023-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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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市级文件】柳退役军人规〔2023〕2号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退役军人规〔2023〕2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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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文件】柳退役军人规〔2023〕2号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3-10-18 09:00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

《柳州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柳东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的通知》(桂退役军人规〔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柳州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柳州市教育局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柳州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

任职任教若干措施(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的通知》(桂退役军人规〔2023〕1号),深刻认识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重要意义,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切实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以实际行动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结合柳州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退役军人教师人才培养

(一)建立退役军人教师人才储备库。调查统计退役安置在柳州市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到中小学任职任教意向、持有教师资格证人数、是否愿意到基层、乡村任职任教等情况,建立退役军人教师人才储备库。(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部门:市教育局。)

(二)支持退役军人参加教学能力专项培训。适时举办或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班,面向我市接收安置的35周岁及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从教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教育理论和教学业务知识培训,帮助其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部门:市教育局。)

(三)鼓励退役军人自考教师资格证。落实高职扩招、专升本高考研究生招考等考试中对退役军人的照顾政策,鼓励退役军人报考师范类院校和备考教师资格证书,对自学考试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我市接收安置的3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发放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牵头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二、畅通退役军人任职任教通道

(一)实施专项招聘。每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时,设一定专门岗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军人,全市每年面向大学生退役军人专项招聘岗位不低于10个。如当年面向退役军人专岗报名人数不足时,可以由教育局将岗位调剂向其他社会人员招聘。(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拓宽任职任教渠道。鼓励中小学校优先聘用优秀退役军人担任专职或兼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军训实践教官、学生内务管理员、退役军人事务员等。(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放宽招聘条件。综合考虑服务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并在教师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退役军人在服役前 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资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简化招聘程序。乡镇中小学校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招聘教师,可免笔试直接面试。(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搭建退役军人教师发展平台

(一)支持多元化发展。发挥退役军人教师优势,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在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中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空间。将退役军人教师优先纳入教学专项能力培训计划。(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强化职业规划发展。中小学校要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加强退役军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跟踪培养,配备优秀骨干教师“传帮带”。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岗位晋级考核中,要综合考虑退役军人教师的教学业绩、教书育人实效以及对学校的贡献作用,全面客观评价,体现激励导向。(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强化典型培树激励。注重加强对“兵教师”先进典型的培树与宣传,释放正能量。每年教育部门按相关规定表彰优秀教师时,拿出一定比例表彰退役军人教师,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属”候选对象。(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两年。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