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样本

来源: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24-08-14 09:00   


1.程序类文书

1-1收件回执

1-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1-3延期答复告知书

1-4当面签收回执

1-5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申请人)

1-6第三方征求函(给第三方)

1-7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给第三方)

2.答复文书

2-1予以公开类

2-2不予公开类

2-3 属党务信息类

2-4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类

2-5无法提供类

2-6不予处理类

2-7非本机关公开范围

1-1 收件回执

收件回执

                                      )第___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______________日收到了你通过当面方式提出的要求获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申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第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            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审查,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需要补正下列内容:

£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本机关指导和释明)请补充修改

£缺少身份证明,请补充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证明材料等)

£缺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请补充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请单位)在            向本机关重新提交补正的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特此告知。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3 延期答复告知书

延期答复告知书

    )第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            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由于        的原因,现无法在            前做出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申请的政府信息将延期至            日前予以答复。

特此告知。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4当面签收回执

当面签收回执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            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于            日向(单位)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  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申请人签收:                    签收时间:       

工作人员签名:           

1-5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申请人)

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

    )第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            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经审查,(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能涉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于            日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答复期限内。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6第三方征询函(给第三方)

第三方征询函

    )第  

(第三方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能涉及(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就是否向申请人公开该政府信息书面征求意见,请你(你单位)于收到此函15个工作日内填写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供本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感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第三方姓名或单位名称)

我(单位)于            日收到你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我(我单位)决定:

£同意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

£同意作区分处理后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相关意见材料附后(需指明不予公开部分,并书面说明原因)。

£不同意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相关意见材料附后(需书面说明不同意公开的原因)。

£其他: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复函人:

(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1-7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给第三方)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

    )第  

(第三方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日收到(你单位)回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政府信息不公开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公开,公开内容附后。

如对本告知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感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附件2

2-1 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            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已通过    (信息具体发布网址)对外公开,请自行查阅、获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予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将该政府信息提供给(复印件附后)。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将于近期内主动公开,可通过   (获取的方式、途径和时间)获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回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办公地址:......,电话:......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2不予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            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根据    《(特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本机关£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别法律、行政法规名称对该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请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别法律、行政法规名称的规定办理。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回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办公地址:......,电话:......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3属党务信息类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            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党务信息,适用《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特此告知。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4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类(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            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提供给(复印件附后)。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予以公开,现提供给(复印件附后)。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4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类(不予公开,部分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            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和审查,该政府信息公开后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同意部分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现作区分处理后将可以公开的信息提供给(复印件附后)。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第二十三条等规定,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5无法提供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            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查找,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查找(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不是本机关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不予提供现予告知。

£本机关于            通知(你单位)补正,(你单位)于            提交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仍不明确,本机关无法提供相关信息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6 不予处理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            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信访£投诉£举报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你单位)可以通过£信访£相应渠道提出。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已于            作出    答复文书名称及文号进行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不予重复处理。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本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可以通过    途径获取。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本机关确认重新出具(你单位)已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处理。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7 非本机关负责公开范围类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            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核实(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非本机关制作、保存、最初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特此告知

£核实(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非本机关制作、保存、最初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范围。据初步判断,    (机关名称)可能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你单位)依法向相关单位了解获取该信息,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