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样本
1.程序类文书
1-1 收件回执
1-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1-3 延期答复告知书
1-4 当面签收回执
1-5 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申请人)
1-6 第三方征求函(给第三方)
1-7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给第三方)
2.答复文书
2-1 予以公开类
2-2 不予公开类
2-3 属党务信息类
2-4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类
2-5 无法提供类
2-6 不予处理类
2-7 非本机关公开范围类
1-1 收件回执
收件回执
( )第___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收到了你通过当面方式提出的要求获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申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1-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审查,你(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需要补正下列内容:
£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本机关指导和释明)请补充修改。
£缺少身份证明,请补充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证明材料等)。
£缺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请补充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请你(你单位)在 年 月 日前向本机关重新提交补正的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特此告知。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1-3 延期答复告知书
延期答复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
由于 的原因,现无法在 年 月 日前做出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你(单位)申请的政府信息将延期至 年 月 日前予以答复。
特此告知。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1-4 当面签收回执
当面签收回执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第 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收: 签收时间:
工作人员签名:
1-5 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给申请人)
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能涉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答复期限内。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1-6 第三方征询函(给第三方)
第三方征询函
( )第 号
(第三方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
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能涉及你(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就是否向申请人公开该政府信息书面征求意见,请你(你单位)于收到此函15个工作日内填写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供本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传真: 。
感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第三方姓名或单位名称):
我(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第三方意见告知书》。我(我单位)决定:
£同意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
£同意作区分处理后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相关意见材料附后(需指明不予公开部分,并书面说明原因)。
£不同意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相关意见材料附后(需书面说明不同意公开的原因)。
£其他: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传真: 。
复函人:
(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7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给第三方)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第三方告知书
( )第 号
(第三方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回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征求意见确认函》。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政府信息不公开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公开,公开内容附后。
如对本告知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感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附件2
2-1 予以公开类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已通过 (信息具体发布网址)对外公开,请你自行查阅、获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经审查,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予以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将该政府信息提供给你(复印件附后)。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本机关将于近期内主动公开,你可通过 (获取的方式、途径和时间)获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回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办公地址:......,电话:......)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2-2 不予公开类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根据 《(特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本机关£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别法律、行政法规名称对该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请你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别法律、行政法规名称的规定办理。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回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提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办公地址:......,电话:......)提起行政诉讼。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2-3属党务信息类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属于党务信息,适用《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特此告知。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2-4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类(予以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现提供给你(复印件附后)。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予以公开,现提供给你(复印件附后)。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2-4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类(不予公开,部分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和审查,该政府信息公开后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同意部分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现作区分处理后将可以公开的信息提供给你(复印件附后)。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等规定,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先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2-5 无法提供类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经查找,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现予告知。
£经查找,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不是本机关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不予提供,现予告知。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通知你(你单位)补正,你(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仍不明确,本机关无法提供相关信息。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2-6 不予处理类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经审查,你(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属于£信访£投诉£举报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你(你单位)可以通过£信访£相应渠道提出。
£经审查,你(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已于 年 月 日作出 (答复文书名称及文号)进行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不予重复处理。
£经审查,你(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本机关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你(你单位)可以通过 途径获取。
£经审查,你(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本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你(你单位)已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处理。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
2-7 非本机关负责公开范围类
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 )第 号
(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收到你(你单位)通过当面方式/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 ,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非本机关制作、保存、最初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特此告知。
£经核实,你(你单位)申请公开的 ,非本机关制作、保存、最初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范围。据初步判断, (机关名称)可能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建议你(你单位)依法向相关单位了解获取该信息,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如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办公地址: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1号),或6个月内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提出行政诉讼(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吉祥路19号)。
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