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11月1日起施行
立法“小切口” 服务“大民生”
信息来源: 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 2024-10-24 10:16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10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定》有关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日春参加新闻发布会并作介绍。
《规定》不设章节,共十一条,明确了适用范围、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及设施建设、管理责任及措施等。《规定》回应了居民对“充电电费过高”的诉求,明确提出充电电价应当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针对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的突出问题,《规定》补充细化了部分禁止行为。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隐患日益突出,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够具体。市人大常委会以“小切口”形式对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进行立法规范,是推动解决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问题的现实需要,更是回应群众所盼、民生所需的必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