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启动
分档实施 最高档可补贴500元
信息来源: 柳州日报 发布日期: 2024-11-01 10:26 【字体:小中大】
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柳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启动,助力市民实惠换新,安全、绿色出行。活动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申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根据市商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柳州市落实2024年广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工作实施方案》,在补贴标准方面,消费者在活动期间交售个人名下完整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到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并在柳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善上牌手续的,按新车购置的发票价格(价税合计金额)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分档实施,其中,新车购置发票价格25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发票价格2500元(含)至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发票价格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
值得注意的是,交售旧车的个人消费者,与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须为同一人。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只能享有1次补贴资格,单次限申请1辆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1辆电动自行车旧车仅可参与1次补贴申请。
我市首批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74个门店,覆盖全市所有县区,包含爱玛、雅迪、台铃、绿源、九号、五菱工业、吉祥狮、深豹等多个电动自行车品牌。同时,回收企业在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均设有委托回收业务,实现了回收、购买一站式服务。
“此次补贴活动充分发挥销售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政企联动,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推出叠加优惠,叠加优惠后,消费者最高可享受新车销售价格20%的补贴。”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设立注销旧车、新车登记一站式办理便民网点,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自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开展以来,政策效应在我市持续释放。我市消费者申领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9223份,预计可获得补贴资金1.78亿元,拉动汽车消费7.37亿元;申领自治区汽车置换更新补贴3678份,预计可获得补贴资金5099万元,拉动汽车消费4.2亿元;核销家电以旧换新补贴40377份,预计可获得补贴资金3590万元,拉动家电消费1.8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