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公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0-10 18:31 【字体:小中大】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整改目标
1.对持证食品生产企业100%覆盖检查,发现的问题,100%下达责令整改。(责任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
2.12月底前市本级完成2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抽查,各县区农产品集贸市场完成全覆盖监督检查。(责任科室:食品流通监管科)
3.重点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堂专项检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专项检查,中小学校食堂持证率力争达到 90%以上。(责任科室:食品餐饮监管科)
4.锁定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加强食品案件稽查工作。(责任科室:稽查科)
5.加强对各县、城区的监管工作的指导。(责任科室: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稽查科)
(二)措施对策
1.强化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整治乳制品、肉制品、螺蛳粉、鲜湿米粉、白酒、饮用水、食用油和食品添加剂等。食品流通环节持续开展对食品销售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一非两超”问题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继续加强散装食品和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治理安全整治活动。食品餐饮环节强化学校(幼儿园)食堂许可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2.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环节重点落实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食品流通环节开展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专项检查;指导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餐饮环节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落实食品经营者首负责任、食品安全人员管理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自觉加强食品加工过程控制,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锁定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加强食品案件稽查工作。以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食品生产、流通为重点环节,加大查处力度。针对问题产品组织开展执法抽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4.加强对各县、城区的监管工作的指导。强化监督检查,适时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飞行检查工作,督促各级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三)整改完成情况
食品安全各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扩大。目前全市已完成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617家,占持证食品生产企业的80.8%。检查中发现问题全部责令企业整改,共下达责令整改184家。
各重点食品专项整治进展顺利,已经开展螺蛳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月饼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鲜湿米粉“双随机”检查拂晓行动、预包装食品专项抽检等重点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食品安全抽检和案件稽查有新的突破。截至2016年9月30日,我市按自治区局要求完成预包装食品抽检任务776批次,完成率为88.18%;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2366批次,完成率为89.62%,已出检验结果的均已按要求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抽检结果。预计全年将完成预包装食品880批次,食用农产品2640批次。截止9月30日,全市共立案查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529件,其中食品违法案件382,查出食品违法案件货值金额113万元,没收物品总值和违法所得37万元,处罚款370万元。
为了加强对各县、各城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我局开展了一次大型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共培训基层执法人员197人。食品安全监管各业务科室还通过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带领县区监管人员一同检查的方式,传授监管业务知识,提高县区执法人员监管水平。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今年已开展对各县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2次,检查企业15家次,有效促进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在加强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工作方面
(一)整改目标
加强宣传,让企业了解行政审批办证的部门职责。(责任科室:办公室、投诉举报中心)
(二)措施对策
1.加强对企业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2.加强本局网站、微信等平台建设,完善投诉举报中心服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3.配合行政审批局对应我局相关业务的科室,完善食品药品办证审批服务。
(三)整改完成情况
在加强宣传方面,2016年以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建设法治部门、服务部门,把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作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和法制科普知识宣传,拓展渠道,突出重点,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震慑违法者、保护消费者、约束执法者,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诚信体系建设。2016年以来,在不断完善政务网站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政务微信、微博“两微”平台建设,组织开展“12331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举行食品生产企业开放日活动,参与网络、广播电台《在线访谈》及《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等多种方式,宣传食品药品法制科普知识,及时向社会发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及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和消费警示,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1—9月,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各类信息287条,政务网站、微信、微博主动公开信息473条,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较好地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养,营造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在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方面,今年前三季度,柳州市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各类投诉举报及咨询信息4258件,通过投诉举报立案122起。其中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共1024件。食品类投诉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无证经营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餐具清洗消毒不当、食品经营人员操作不规范等等。所有投诉举报均在时限内答复处理,答复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在加强广告监测力度方面
(一)整改目标
加强广告舆情监测力度,发现违法食品药品广告100%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二)措施对策
1.加大源头治理,对监测发现的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一步加大移送、曝光和产品暂停销售力度。
2.针对电视养生栏目变相宣传产品、发布违法广告的问题,会同工商、广电等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监测,对发现的严重违法广告,联合曝光、联合查处。
3.重点对利用互联网发布销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虚假信息进行检查,对发现违法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对网站进行屏蔽或关闭;对发现的违法信息进行深挖细查。
4.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合治理食品药品违法广告工作。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16年1月—9月,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监测发现并移送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的涉嫌违法食品药品广告59件,另已送有关涉嫌违法食品药品广告的举报材料4份。
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0日
【内容导航】:
附件下载:
关联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