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峰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4 11:54 【字体:小中大】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有关办、局,各有关单位:
《鱼峰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6-2018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鱼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鱼峰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简称“两创”)工作,确保完成“两创”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我区小微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五部委工作要求和柳州市“两创”工作方案,结合我区经济、产业特色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改革推动,强化创新驱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互联网+”新趋势。结合柳州市“实业兴市,开放强柳”和鱼峰区“深化创新驱动,完善区域布局,突出重点向南”发展战略,以创建国家“两创”示范为契机,充分调动我区各方力量、整合社会优势资源,打造特色优势明显的小微企业区域发展环境,探索总结具备体系化、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为西部传统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和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做出示范。
二、总体思路
依托鱼峰区经济发展的良好基础,实行一、二、三产业全面联动,以“创业促发展、创新促转型”为主线,以“工商联动、商业聚集、科技促进、服务帮扶、互联网助推”为路径,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政策集成”、“融资扶助”、“环境优化”五大工程,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加快鱼峰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建设成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综合改革示范城区,为将柳州市打造成为“一带一路”中部地区辐射东南亚的重要节点城市和建设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示范目标
就业目标:2018年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人数14000人。
创业目标:2018年新登记注册主体4636户。
创新目标:到2018年新增小微企业创业基地7个、新增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0个、新增众创空间11个、新增商贸集聚区12个等。
详见附件:鱼峰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目标分解任务表(2016-2018年)
四、工作内容
2016-2018年期间,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服务、集聚发展、机制创新”的原则,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等五大工程,推动全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全面铺开,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一)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
在巩固提升现有创业创新基地的基础上,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以产业发展为纽带,以柳州创客城为示范先导,以工业园区、商贸集聚区、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教育机构、电商平台等为依托,加快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创业创新生态集聚区,创业创新基地,创业创新空间等类别,着力打造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1.重点打造8类小微企业创新生态集聚区。
发挥园中园、产业集群、产业生态圈等优势,重点打造螺蛳粉小微企业集聚区、互联网小微企业集聚区、文化创意集聚区、科技型小微企业集聚区等4类小微企业基地集聚区和众创空间集聚区、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孵化集聚区、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城市综合体产业集聚区等共计8类小微企业创新生态集聚区。(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洛维园区管委会)
2.重点支持建设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示范价值大的创业创新基地。
(1)建设战略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基地。
结合国家“中国制造2025”战略,充分发挥区内龙头企业、优势产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依托工业园区,建设战略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围绕柳州市优势产业建设工业设计、创意创新等小微工业企业创业园区以及3D打印应用、协同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创业孵化基地。(牵头单位:区工信局、洛维园区管委会)
(2)建设电子商务小微创业创新基地。
发挥区域性资源优势,依托骨干企业,围绕重点产业零部件销售、小微企业创新、优势资源开发、“互联网+”服务业开发、网络创业、专业市场等方向,建设汽车零部件、家居建材、百货批发零售等电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3)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
实施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战略,以工业园区、农业示范区等载体为依托,支持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搭建加快产业发展创新服务平台,开展创业创新项目、小微企业、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孵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业创新发展;积极培育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基地),促进小微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4)建设大学生创业和青年创业基地。
以鱼峰区各院校为依托,面向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青年群体,建设大学生和青年创业基地,促进青年群体创业创新。(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团区委)
3.建设提升一批创业创新众创空间。
充分利用老旧厂房、闲置房屋、仓储设施等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升级以及新建标准厂房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基地建设提供免费或廉租场地。鼓励大中型企业、高校职校、科研机构、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创客空间、创客咖啡、创业大学、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鼓励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创客孵化器及加速器管理团队、管理模式和先进经验,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成效好的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二)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充分整合现有服务资源、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机构,着力构建以服务体系为依托、以平台网络为支撑、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使之成为城市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更好整合社会资源,扩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带动社会服务资源更好的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1.建设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
落实市级相关鼓励政策,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机构;配合柳州市建立协同服务机制及服务测评办法,助推柳州市建立健全以政府公共服务、非营利机构公益性服务和中介机构商业化服务为一体的覆盖全区的体系完备、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监管合理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2.培育一批专业化服务平台。
围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存在的实际困难,在示范期间重点依托大型企业、工业园区、高校职校、专业机构、商贸网络等资源,逐步建设一批专业化服务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1)培育先进制造技术服务平台。
重点建设3D打印技术服务平台、汽车产业核心技术创新平台、两化融合服务平台、节能技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工信局,洛维园区管委会)
(2)培育科技创新平台。
重点建设专利技术孵化服务平台、产学研校企合作平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配合市科技局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合同登记服务平台、科技决策情报支撑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3)培育人才服务平台。
依托市级人才引进等平台,开展人才引进以及小微企业创业导师服务工作,建设公共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创业后续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4)培育商贸服务平台。
重点建设螺蛳粉产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柳州联华生鲜配送中心等城市物流配送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5)培育特色社会化服务平台。
重点建设创新创业大赛平台、小微企业信用融资辅导平台、汽车零部件检测平台、小微企业法律维权平台、服务外包平台、综合检验检测平台。(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
3.打造标准化服务产品。
根据鱼峰区的发展现状,结合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统筹支持政策、加强组织引导,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第三方社会服务,配合柳州市向小微企业发放“服务补贴券”、“创新券”等形式,示范期间重点推进为小微企业开展创新大赛、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管理咨询、财务指导、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服务、研发设计、会展服务和重点展会参与等十二项服务,并加强对服务的标准化培育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评价,构建政府支持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服务企业的格局,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公共性、基础性和公益性服务。(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团区委、洛维园区管委会)
(三)小微企业政策集成工程
针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空间环境、公共服务环境、政策环境、体制机制环境等方面实施“政策集成”系统工程。
1.整合调整原有政策和新出台政策。
针对目前柳州市已出台的产业扶持政策,涉及对创业创新空间的扶持、公共服务、融资措施、机制创新等方面,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鱼峰区产业特色,配合柳州市针对“两创”等方面需求,利用好区级“两创”资金,完善和新出台若干政策,整合完善成为一个支持“两创”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2.落实柳州市制定基地、空间扶持政策。
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柳州市制定针对基地、空间的扶持政策措施,对我区已建成基地、空间进行分类评级,对符合“两创”示范标准的给予补助。开展公共服务机构小微企业服务成效评议,构建“两创”公共服务工作绩效评价标准。(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
3.落实配套资金筹措渠道和城区配套资金。
柳州市在三年示范期内计划投入42亿元(中央6亿元+地方配套36亿元),通过争取自治区、柳州市专项补助,整合区内各部门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种企业扶持资金、政府直属公司资金,筹措配套资金。(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四)小微企业融资扶助工程
聚集现有各类投融资资源,拓宽融资渠道,鼓励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健全天使投资、信贷、担保、债券、租赁、保险、股权投资等多元化融资体系,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
1.落实好市级小微企业发展基金。
(1)有效利用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金。
配合市级部门有效利用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金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投资运作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金。(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2)协助设立信贷风险缓释基金。
积极配合市级设立专项贷款的代偿风险池。将风险补偿基金和贴息资金存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照风险补偿基金的规模通过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进行放大。按照“1+N”模式,设立区级再代偿资金池和多个职能部门代偿资金池,专门用于对归口扶持的小微企业贷款损失予以先行代偿。(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3)有效利用创业担保贷款基金。
配合市级部门有效利用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发挥资金倍增效应,重点扶持小微企业及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2.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一是加大融资补贴力度。落实柳州市小微企业贷款利息补贴和担保费补贴制度,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为小微企业担保的力度,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二是继续探索中小工业企业融资租赁项目补贴。三是引导银行机构创新融资产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对小微企业在股权质押融资、不动产抵押融资、商标专用权质权融资等方面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3.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能力。
(1)有效利用好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
利用好柳州市设立的中小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对在鱼峰区辖区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因资金短缺短期无力办理还贷、续贷业务的中小工业企业,提供应急周转资金短期转贷支持,缓解我区部分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减少企业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2)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惠企贷”工程。
落实好柳州市中小企业“惠企贷”政策,将可申请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的目标覆盖范围扩大到创业创新小微企业,以政府资金和担保公司来撬动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融资扶助。(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3)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
加强小微企业发展信用体系建设,加大鱼峰区大数据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力度,积极推动我区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对获得信用级别高的企业,直接向金融机构推荐给予信用贷款支持。(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五)创业创新环境优化工程
1.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工作,深入推进“全城通、就近办”服务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探索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登记限制,做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改革试点,建立市场准入大数据分析平台,推行网上审批“一网式”服务,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试点,创新企业登记信息推送方式,稳步推进各行业信用分类管理,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减少企业创业创新的制度性成本。(牵头单位:鱼峰工商分局)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优化纳税服务,提升为小微企业办税效率。(牵头单位:区国税局、区地税局)
3.减轻企业成本负担。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我区自行设定的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和认定事项,公布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实国家、自治区降低行政事业性等项目收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
4.建立贸易便利化机制。
指导企业用足用好保税仓储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引导和帮扶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帮助小微企业提升连锁化率,引导小微企业创建自有品牌。(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5.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
落实柳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科技人员股权和分红激励机制,配合市级部门修订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建立多层次技术交易市场体系。(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6. 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息采集体系。
在鱼峰区范围内,分行业、高标准开展对经营成长性、服务特色性、管理规范性以及技术与模式创新性好的小微企业的认定工作,开展创业创新型小微企业认定,帮助通过认定的小微企业可先获得“两创”专项资金、“服务补贴券”、“创新券”等多种方式的支持。(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7.破除人才流动体制性障碍。
落实柳州市有利于人才流动的政策,鼓励科技人员创业,鼓励大学生休学创业,引导大学生在鱼峰创业就业。(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五、财政扶持
根据“中央财政给予一般地级示范城市奖励6亿元的支持”以及“柳州市配套资金36亿元”的支持方向,积极争取并落实柳州市各类“两创”专项扶持资金,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
(一)财政资金扶持方向
按照国家五部委提出的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要求,国家奖励的资金主要以多种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重点强化对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优化等方向。在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基础上,再争取自治区、柳州市补助资金,配套本级财政资金,适当放松使用范围限制,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基地建设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创业创新环境等建设工程。
(二)财政资金使用范围
按照上述财政资金扶持方向,“两创”财政资金将重点支持我区的创新创业基地、服务平台、金融扶助、环境优化等方面工作内容。
(三)财政资金管理
由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等部门,落实《柳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根据具体工作,用好相应的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范围,优化资金分配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规范资金申报程序,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益。
六、工作步骤
从2016年到2018年,在全区范围内系统、有序的开展示范工作。
(一)启动期(2016年)
按照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要求,迅速启动示范工作的开展,以五大工程为抓手,以第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为切入点,快速启动示范工作。
(二)铺开期(2017年)
按照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原则,加快五大工程建设,推动示范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全区域、全行业小微企业发展,建成一批重点基地和示范平台,示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推进期(2018年)
按照扩展载体、强化平台的原则,深入推进五大工程建设,推动小微企业从集聚向集群方向的发展转变,提高小微企业集群发展的共振效应,重点基地和重点平台效用显著,四大综合指标全面完成,“两创”推动城市转型升级路径显现,达到示范工作的预期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鱼峰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人社局、统计局、农水局、区委宣传部、鱼峰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区工信局,区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两创”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鱼峰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了解计划实施情况,研究解决计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督促各部门根据分配的目标任务组织各项实施计划,制定工作推进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建立考核机制。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部门,明确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和考核方式,使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完善有序的工作考核体系,确保示范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加强统计监测
根据国家和柳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统计监测工作要求,建立鱼峰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指标统计监测体系,并对各类指标进行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五)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终端等地方宣传媒体和传播渠道,加大相关政策信息的解读和宣传力度。积极学习外地“两创”示范工作的经验、做法等,加强经验交流,确保“两创”示范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鱼峰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目标分解任务表(2016-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