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水利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柳水利办〔2024〕32号)
柳州市水利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柳水利办〔2024〕32号)
信息来源:柳州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4-06-17 17:33 【字体:小中大】
石波等代表:
你们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全市农田水利大会战的建议》(第139号建议)已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田建设是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关键举措,农田水利建设则是其中关键一环,你们提出的建议对不断提升我市农业灌溉水源保障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柳州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收到第139号建议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部署研究相关办理工作,印发工作方案,答复过程中函至各协办单位征求意见,并通过与代表们面谈等方式深入沟通,达成共识。
一、切实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一是持续推进灌区改造。“十四五”以来,水利部门实施沙埔河、石门、榄口、龙怀灌区等四个中型灌区项目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累计概算总投资2.30亿元。大力推进大型灌区沙埔河水库及灌区工程前期工作。二是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至今,农业农村部门累计筹措15.9亿元组织98.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开展9.7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面积235.3万亩。三是稳步推进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2021年至2023年期间,自然资源部门共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131个。经过不断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我市的农田水利设施日趋完善,耕地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一是开展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工作。我市积极推动中型灌区开展标准化管理,提升灌区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和发挥效益。二是深入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在水权分配、水价形成、精准补贴、节水奖励、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工程建设、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深化改革,目前柳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累计完成改革面积达到146.34万亩。三是落实维修养护资金。中型灌区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已列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每年“两费”均足额落实。
三、加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为补齐农业水利设施短板,202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自治区和柳州市均召开了全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启动会,全面启动攻坚行动。柳州市同时成立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由市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组成,组织各县区开展全市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现状调查和需求调查,初步谋划项目2261个,概算投资9.8亿元。2024年柳州市财政部门市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农业专项资金5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800万元,争取上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8407万元,截至4月底,2024年到位衔接资金中已投入3723.81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共计89个,为后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我市将组织县(区)向中央和自治区申报小型农业水利设施项目资金,通过统筹相关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工代赈资金等,重点解决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存在的水源调蓄能力下降、渠系连接不畅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业水利设施支撑保障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收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一是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谋划大型灌区、新建中型灌区和改造小型灌区,构建现代化灌溉水网。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持续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二是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攻坚行动,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小型农业水利设施项目入库并开展建设,健全完善农业水利灌排体系。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农田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水利局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