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柳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6-14 10:00 【字体:小中大】
柳司复〔2024〕21号 签发人:陈家达
关于对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1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谢**、申*代表:
您们在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建议》(第111号)收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单位主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受限于经费问题,我市对‘法律明白人’培训不足”方面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坚持把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健全精准有效普法工作体系的重要举措,结合柳州实际,2022年,我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通知》,聚焦法治培训、普法宣传、应用实践三个重点,全力打造高素质、复合型的“法律明白人”队伍。截止2023年底,我市1237个村(社区)已培养“法律明白人”12109人,实现“法律明白人”在乡村(社区)全覆盖。其中,柳城、鹿寨、融安、融水、柳南、柳江、柳东、阳和平均每个村(社区)有10名以上“法律明白人”。
为保障“法律明白人”培训效果,我市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线上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微信群、广西“法律明白人”培训网校作用,让“法律明白人”利用碎片化时间自主学习。截至2023年底,我市“法律明白人”在培训网校注册人数10144人,录入率为83.77%。线下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市县两级采取集中培训(轮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巡回宣讲等多种方式,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2023年、2024年,我局连续两年分别选派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的城中区环江村、柳北区大仙村各1名“法律明白人”代表参加司法部举办的全国“法律明白人”培训班。2023年,我局还组织融水、三江、鹿寨、鱼峰、城中、柳南等六县区23名“法律明白人”参加了自治区司法厅举办的法治乡村建设专题培训班。2023年,全市开展“法律明白人”线上线下培训共1993次。2024年1-4月,各县区(新区)开展集中培训242次,培训3306人次。
今年以来,为增强“法律明白人”培训的系统性和针对性,市民政局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全市村干部示范培训、全员轮训和全市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班内容,全力提升村干部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市农业农村局运用法治讲座、田间课堂、组织“法律明白人”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围绕民法典、宪法及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宣讲培训,并开展执法机构与511户示范户“结对子”活动,提供针对性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我局联合中院开展了一期全市调解业务工作培训班,联合市妇联开展了两期“巾帼法律明白人”暨“巾帼暖人心”深化维护妇女权益专项活动讲座,联合市律协以巡回宣讲的方式开展“法律明白人”集中培训10次。同时,结合《“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要求,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在驻村“问诊”期间开展对“法律明白人”的培训,2024年1-4月,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已开展培训316场,培训6765人次。
关于《建议》中提出的“加大相关工作保障力度。对全市‘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加强经费保障,将‘法律明白人’培训纳入全市培训计划,保障‘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确保每人每年接受相关学习辅导”。市财政局建议我局统筹现有经费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相关工作,各县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行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支持。市人社局建议将“法律明白人”作为重点培训项目纳入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经费,并持续关注“法律明白人”培养经费的落实情况。继续加强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的沟通联系,力争将“法律明白人”作为重点培训项目纳入明年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做好申报工作。
在财政紧张情况下,我局将尽力统筹,结合乡村振兴、“千万工程”、基层诉源治理等工作,积极对接各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一是充分利用上级优质资源,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7月份在三江侗族自治县承办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法治乡村建设专题培训班,通过“线下集中培训+网络直播”的方式实现全市“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二是加强与协办单位、相关单位的合作,继续开展联合培训。三是贯彻落实司法部“1+N”行动方案,持续整合“三官一律”“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资源力量,加强“法律明白人”专业能力培训。四是依托广西“法律明白人”培训网校,实现“法律明白人”培训和管理信息的互联共享和动态管理。五是继续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司法行政干警等普法力量针对“法律明白人”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开展巡回宣讲。
二、关于“个别地方对‘法律明白人’人员管理不到位”方面
(一)完善“法律明白人”选用机制,加强选任与管理
2022年,全市各县区(新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程序,通过村(居)民自荐或村(社区)“两委”推荐的方式,优先从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五老人员”等对象中进行初选,逐步开展审核、公示、初任培训、登记造册、建档立卡、颁发证书徽章、对外公示公布等工作,确保持证上岗。2023年5月,我局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年度考核评价及月报制度。2023年6月,组织开展了首次“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将“法律明白人”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履职尽责等情况纳入考评的重要内容。
关于《建议》中提到的“个别地方存在未按要求完成年度考核,花名册未及时更新,人员调整未及时报备,未及时颁发证书,未按要求在公共场所公布‘法律明白人’,部分人员不清楚自己‘法律明白人’身份的情况”。我局针对此情况,2023年9月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柳州市2023年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的通知》,督促存在“法律明白人”不清楚自己身份、未参加过任前培训、不清楚相关职责等情况的县区进行销号整改,要求各县区(新区)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和年度考核评价,加强对新增、调整、清退工作日常管理和档案台账整理,及时上报花名册备案。2024年3月,我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2023年度考核和2024年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3月至5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法律明白人”2023年度考核工作,并对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2023年度共考核“法律明白人”11437人,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法律明白人”共512人,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法律明白人”共10897人,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法律明白人”共28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全市“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和优秀评选,推动各县区(新区)将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普法宣传、调解、社会治理等纳入积分制管理,纳入“以案定补”“以奖代补”范围。
(二)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建议》中提出要“坚持现场教育与实践观摩相结合,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增强实践能力”。培养“法律明白人”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把“法律明白人”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熟悉人头地头、民情民意的优势,积极参与“321”工作法运用,努力达到“办理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组织“法律明白人”利用春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治文化惠民行”“法律六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等活动,积极向身边的老百姓宣讲民法典、宪法、土地管理、社会治安、信访、电信诈骗、婚姻家庭、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为群众义务解答法律问题和提供法律服务。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全市“法律明白人”共参与政策法规宣讲1.1万余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万余起,“法律明白人”日益成为群众身边的社情民意信息员、政策法律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和法治实践引导员。
下一步,我局也将学习市农业农村局将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的优秀做法,继续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督导和使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关于“对‘法律明白人’的宣传不足”方面
按照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在日常普法宣传中积极向主流媒体推送“法律明白人”相关信息,及时在新媒体平台报道工作动态及成效,多渠道宣传“法律明白人”投身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2023年以来,我局“柳州法治”微信公众号及各县区司法局公众号共编发“法律明白人”相关稿件62篇,在法治日报、人民网、中国社区报等媒体登载相关报道15篇,制作“您们身边的法律明白人”微动漫1部、“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微视频1部、法治柳州新闻专题2期。
《建议》提出“充分发挥宣传示范效应,将‘法律明白人’先进典型纳入普法工作表彰范围”。2024年5月,在“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个人评选推荐中,“法律明白人”也被纳入推荐对象,我市柳江区有1名“法律明白人”通过全市公示推荐到自治区参评,不仅增强了“法律明白人”使命感和荣誉感,也提高了“法律明白人”的知晓度。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外省、外市先进经验,结合“三官一律”进基层、法官“三进”、公众开放日、“法律六进”等活动,向群众宣传“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及成效,引导群众遇事先找“法律明白人”;吸收平山“老师父”“陈卫明”“猛佬党”等调解工作室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法律明白人”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成功经验、特色亮点,充分借力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及时报道“法律明白人”工作动态和成效,宣传报道“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形成“法律明白人”培养的柳州品牌,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柳州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关心支持。
柳州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4日
(公开选项:公开前需经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承办人:刘慧云,联系电话:18978089980)
抄送: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