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核销的公示(鹿寨中渡“2024·4·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关于事故核销的公示(鹿寨中渡“2024·4·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信息来源: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2-03 15:20 【字体:小中大】
2024年4月14日17时01分,在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福龙村社脚屯Y型路口,发生一起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6万元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由驾驶人交通违法直接引发的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其中桂BDJ6665号“哪吒”牌小型轿车驾驶人全责,桂B04891D号“海格”牌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无责。现对该起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从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请向柳州市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772-2832837。
柳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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