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杨柳新居、洛维新居、香兰苑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报名选房分配工作的公告

关于开展杨柳新居、洛维新居、香兰苑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报名选房分配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5-15 17:19 【字体:


关于开展杨柳新居、洛维新居、香兰苑

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报名选房分配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提高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效率,现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柳政规〔20232号)相关规定,结合公共租赁住房实际情况,我市将开展杨柳新居、洛维新居、香兰苑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报名选房分配工作,现将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杨柳新居、洛维新居、香兰苑公共租赁住房可分配房源共计209套,其中杨柳新居160套,洛维新居25套,香兰苑24

杨柳新居、洛维新居为高层电梯房,香兰苑为6步梯房。

序号

小区

可分配房源

小计(套)

单位租金(元/平方米)

使用面积(平方米)

两房(套)

一房(套)

单间(套)

1

杨柳新居

(柳北区杨柳路2号)

50

110

0

160

6.23

两房约37-41,一房约31-36

2

洛维新居

(鱼峰区葡萄山路11号)

1

7

17

25

6.23

两房约40,一房约33,单间约25

3

香兰苑(柳北区志诚路6号)

9

0

15

24

6.51

两房约38,单间约25

合计

60

117

32

209



二、报名对象

尚未获得实物配租、仍符合准入条件的2022年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三、报名方式

本次杨柳新居、洛维新居、香兰苑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报名选房分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仍符合准入条件的2022年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按照选房顺序号的轮候组别,自行报名任一小区的相应户型,两房一厅轮候家庭可同时报名两房一厅和一房一厅两种户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为2024516522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时间内,轮候家庭申请人本人到中山东路11号一楼大厅现场报名

(二)报名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实,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用于审核,提供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

2.杨柳新居、洛维新居、香兰苑公共租赁住房专项选房分配报名表》(附件1);

3.户口簿;

4.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

5.婚姻证明材料(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者经法院认可生效的法律文书;丧偶减少配偶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6.出生证明(增加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明或关系证明材料);

7.收入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提供单位收入证明材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提供社保或银行流水证明材料;低保边缘、低保、特困家庭除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1.4//月);

8.单位缴交的社会养老保障缴交凭证材料(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需1年社保、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需2年社保);

9.其他材料(如学校就读证明佐证材料等)。

四、分配规则

(一)排序规则:经审核仍符合准入条件的轮候家庭,配租户型不得超出《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柳政规〔20232号)相关规定标准。具体为以下五种情形:

1.杨柳新居、洛维新居、香兰苑三个小区分别设置两房一厅、一房一厅、单间户型组别,根据报名情况,按轮候家庭配租户型组别及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顺延排序选房(两房一厅、单间组别轮候家庭选房顺序号安排完毕后,由202212月底前放弃选房仍保留选房资格的同组别轮候家庭接入各组别选房顺序号末位,按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排序选房)。

2.符合两房一厅配租条件的两房一厅组别轮候家庭,报名时自愿同意配租一房一厅的,当其选房顺序超过报名小区可分配两房一厅房源数量时,按其两房一厅组别及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顺延排序,在一房一厅轮候家庭之后选房。

3.符合一房一厅配租条件的原两房一厅组别轮候家庭,需变更轮候组别为一房一厅的,按原选房顺序号先后顺序依次从一房一厅轮候组别最末位排序,按照变更后的一房一厅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顺延排序,在第2种情形后选房。

4.符合一房一厅配租条件的原单间组别轮候家庭,需变更轮候组别为一房一厅的,按原选房顺序号先后顺序依次从一房一厅轮候组别最末位排序,按照变更后的一房一厅选房顺序号由小到大顺延排序,在第3种情形后选房。

5.未获得选房的轮候报名家庭,选房顺序号未变更的按原选房顺序号对应户型组别轮候,选房顺序号变更的按变更后选房顺序号对应户型组别轮候。

(二)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轮候家庭,其2022年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资格终止。

(三)报名杨柳新居、洛维新居、香兰苑公共租赁住房专项选房分配的家庭,报名入围后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放弃的,其2022年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资格终止。

五、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

报名时间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报名家庭申请保障的户型以及公租房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规则,按照报名户数与供应房源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并在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最终确定。

六、选房分配

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城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知获得选房资格的轮候家庭,入围轮候家庭持选房通知单参加本次公租房专项配租选房,参加选房家庭原轮候资格终止。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杨柳新居、洛维新居、香兰苑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报名选房分配由轮候家庭自愿报名,轮候家庭报名后视为同意并遵从专项配租相关规定。

(二)申请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虚报或瞒报申请家庭信息、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其2022年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资格终止。

(三)咨询电话: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0772-8855357(资格审核相关),0772-3602242(排序规则相关)。

附件:杨柳新居、洛维新居、香兰苑公共租赁住房专项选房

      分配报名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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