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第1期)

2024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第1期)

信息来源: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新区分局 发布日期:2024-03-26 17:00 【字体: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柳市监处罚〔2024〕17号柳州市鑫裕塑胶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柳州市鑫裕塑胶有限责任公司91450200729773542D陈卫民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生产使用的两台储气罐(产品编号:14R429、14R380)、两台吸附筒(产品编号:JR20AP150、JR20AP151)、壹台叉车(出厂编号:020308B1770)的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能提供两台起重机械(产品编号:20035037、20035038)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一、罚款40000元。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4年3月11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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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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