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履职考核情况通报
2019年度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履职考核情况通报
信息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0-02-25 17:30 【字体:小中大】
柳建管字〔2020〕14号
2019年度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
履职考核情况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贯彻《柳州市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逐步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逐步改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根据2019年我市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及各企业开展“创城巩卫”、“防艾”、“食品安全”、“扬尘治理”、“噪声污染防治”、“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等相关工作情况,并按照《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履职考核办法》(柳建管字〔2016〕4号)的具体考核办法,对我市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施工企业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核评定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度共考核施工企业67家,企业资质等级涵盖特级、一级、二级。综合考评达到优秀的企业26家,占38.8%;综合考评结果为一般的企业30家,占44.8%;考核评为较差的企业11家,占16.4%。详情见附件1。
二、综合分析评价
(一)好的方面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2019年,多数建筑施工企业能紧紧围绕我局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日常安全检查以及各次专项检查等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和防范措施,建筑施工生产过程中能有效防止一般事故和遏制较大以上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创先争优工作成效显著
2019年,多数企业能积极不断提高自身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现场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水平,“创先争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首先,在安全文明标准化创建方面,有158个项目参加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其中获奖的有116个项目,占73.4%;参加自治区级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有43个项目;荣获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4个;其次,在优质工程创建方面,第二十九届建设工程质量“龙城杯”评比中共有74个项目获奖,同比增长12.12%;在广西优质工程评比中,有32个项目获奖,创历史新高;柳州市柳东新区企业总部大楼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信·凤起新都53-61#楼及10#地下室工程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住宅小区;柳州上汽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柳东分公司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加工车间、装配车间和柳州白莲机场航站楼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航站楼两个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
3.“创城巩卫”、“防艾”、“食品安全”、“扬尘治理”、“噪声污染防治”、“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工作稳步推进
2019年,大部分企业能积极响应我市“创城巩卫”、“防艾”、“食品安全”、“扬尘治理”、“噪声污染防治”、“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主动配合我局主持开展的各项推进和攻坚工作。特别是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很多项目能积极落实大气响应措施,保持工地现场喷淋及施工道路洒水冲洗常态化,逐步规范建筑工地出入口冲洗设备及渣土运输行为,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尽责尽力。
4.各施工企业对项目的管控能力不断提升
越来越多的企业推行项目管理标准化,将企业标准落实到各个项目部。项目周检形式不断创新,越来越多的项目强化项目组织机构,将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纳入其组织机构,更好地将主体责任做实;项目周检不仅发现存在问题,还对一周的工作亮点进行总结。项目部组织机构的强化促进了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的稳步提升。
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得到重视
建筑施工工具式定型化的防护设施、施工设施、用电设施应用越来越普遍;部分项目配电室、配电箱防护、机械操作棚、施工电梯出入口防护棚、楼层防护门、塔吊基础围护等做到工具式定型化;采用人脸识别系统操作电梯。机电设备管理档案资料比较齐全;起重机械、临电和机具使用安全管理比较到位;执行专项方案及规范、标准严格,落实定期检查、维保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1.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须进一步加强。2019年,我局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管重罚”等各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市区、城区、新区项目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施工现场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比较多,如深基坑、装修期间的楼层临边防护等;二是日常排查显示,高处坠落防范工作、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及维护保养工作、脚手架安装方案和搭设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重点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重大危险源,尽早发现和消除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2.部分施工单位不熟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实行分包时(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未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签字,并加盖总承包单位公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与《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要求不符,部分项目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参会。危大工程施工时(如在危大工程范围的基坑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未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未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未能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履职记录。
3.部分施工单位落实公司级检查工作不够全面。如季度检的次数不足,检查的内容不全面,检查结束后未以公司文件形式发出检查情况通报。部分工地项目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不足,如管理人员不在场,或未在周检表、监理例会签到表上签名,或未能提供施工日记、安全日记、质检巡查记录等履职记录。
4.大部分项目未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未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5.住宅工程样板引路制度落实不到位。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样板方案普遍可操作性差,没有样板制作的时间、放置位置、材料尺寸及数量等具体要求;实物样板未经验收,无工艺要求、验收标准等文字说明,不能很好地起到作业交底的作用。
6.少量工地未设置实名制门禁通道,农民工工资维权告示牌张挂的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表未及时更新。
三、处理意见
依据2019年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结果,经研究决定:
(一)对在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施工企业(详见附件2)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加分(详见本市招投标评分办法)。
(二)对年度履职考核中被评定为“较差”的企业(详见附件3),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对本公司在柳州市域内的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在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一定限制(详见本市招投标评分办法)。
(三)年度履职考核达到“一般”以上的企业,可自行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予以奖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酌情可对本单位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及奖励。
四、2020年工作要求
2020年是自治区确定为“强监管严执法年”,并要求在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我局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124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管理理念,加强对企业承建项目的管理力度,不断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项目及其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特别要预防高处坠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施工单位要夯实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深入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推进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动构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实现由“专项治理”向“长效管理”的转变。
(三)施工单位要继续提高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写质量,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提高其针对性和指导性,并严格按要求贯彻落实到对工人的技术交底和施工当中。
(四)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五)“创城巩卫”、“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四年提升”、“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民工工资支付、一金七制”等专项工作作为住建系统2020年重要的工作内容,各单位要对我局相关文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积极行动,配合开展各专项行动工作,为住建系统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六)各施工单位要借鉴2019年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现场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加大项目科技化管理投入,积极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实名制管理、智能冲洗设备、扬尘喷雾系统、强制性可视化安全教育等工作,让新技术、信息化管理服务于企业和项目。
附件:1.柳州市2019年全年履职考核情况汇总表(施工企业)
2.柳州市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履职考核通报表扬名单
3.柳州市2019年建筑施工企业履职考核通报批评名单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