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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12-20 19:15 【字体:

机构名称: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2812571、0772-2811013

传真号码:0772-2866996

电子邮箱:lzldj@163.com

负 责 人:林祖敏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 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2.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 牵头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拟订就业援助制度, 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归口负责国( 境) 外人员来柳工作相关事务。

4. 负责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 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5.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组织实施养老、 失业、 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 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 并实施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完善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6.建立健全全市就业、 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机制,拟订应对预案, 实施预防、 调节和控制, 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 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拟订职工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 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协调博士后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组织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柳( 回国) 工作、定居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公开招聘、 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0.规范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 评比达标表彰方案并监督实施。

11.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 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并组织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 会同相关部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13.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 维护稳定工作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4.完成市委、 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自治区关于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及标准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监督机制,并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七)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柳州市人才小高地工作;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柳工作或定局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安置计划,做好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负责全市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落实自治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归口管理出国(境)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来柳工作的外国专家。

(十二)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市本级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十三)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负责本局和市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应急、节能等工作。牵头负责绩效考评、宣传、信息、舆情、政务公开、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县区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综合协调。负责重要文稿、综合性材料起草。负责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负责人:林陈毅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11013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分析评估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性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建设、政务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门式服务改革工作。

负责人:罗玛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05170

(三)规划财务科。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承担日常财务、综合统计、信息规划、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刘海江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39791

(四)就业促进科。牵头拟订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和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归口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柳工作相关事务。

负责人:黄器庄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27582

(五)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覃化化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25735

(六)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国家(行业)职业技能标准。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水平考核(鉴定)评审工作。拟订市属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市属技工院校招生、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培训项目审核、监督、实施、评价工作。

负责人:金洪哲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25472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职称业务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博士后管理工作,组织专家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柳(回国)工作、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莹莹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285430772-2629373(职改办)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拟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补充人员计划、人员交流、年度考核等人事管理事宜的核准或备案及监督实施。

负责人:安萍

科室联系电话:0772-26171560772-2812972

(九)农民工工作科。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负责人:贾敏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51581

(十)劳动关系科。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制度,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工作。负责对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人:潘攀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22378

(十一)工资福利科。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市本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变动审核、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调整审核工作。

负责人:张翔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31189

(十二)养老保险科。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指导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指导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定及政策性提前退休审批事项工作,指导参保人员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作。

负责人:林天耀

科室联系电话:0772-3601843

(十三)失业保险科。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规定,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度,负责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负责人:韦旭光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14706

(十四)工伤保险科。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拟订我市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工伤预防和康复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全市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尹军成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35398

(十五)农村社会保险科。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发展规划,督促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度。

负责人:廖婧怡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23027

(十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配合做好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的资金筹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配合对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承办企业年金运营机构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方薷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25332

(十七)调解仲裁管理科。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卢民

科室联系电话:0772-2610613

(十八)劳动监察科。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县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负责人:覃春秋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01083

(十九)信访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复查、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机关接访工作。

负责人:钟松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07983

(二十)表彰奖励办公室。落实有关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政策和制度,申报表彰奖励项目审核表彰奖励工作计划和方案,规范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承担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赴国外中长期培训项目。

负责人:张翔

科室联系电话:0772-3312709

(二十一)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人员调配、工资福利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等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人:肖丹妮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27590

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韦志忠

科室联系电话0772-286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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