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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12-13 08:31 【字体:

机构名称: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B座20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2825278

传真号码:0772-2821507

负 责 人:黄中

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建设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本市实际情况的住房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统筹管理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研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和修缮、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等有关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全市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全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全市建筑企业对外交流合作及拓海外市场。

(六)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七)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管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燃气、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和建设档案等方面工作;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城市建设中有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市容、园林绿化、土地、供电、通信等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和测量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审查。

(八)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规范和促进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九)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成果的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承担柳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新建民用建筑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管理。

(十二)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

(十三)负责建筑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验收。

(十四)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十五)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办公电话:2825278  科室负责人:莫敏丽

科室职责:负责文电、机要、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的督查、跟踪、落实,承担机关内部基础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绩效考评工作。

人事教育科办公电话:2816758 科室负责人:李利明

科室职责:承担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指导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鉴定工作。指导和管理建筑行业培训教育、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计划财务科办公电话:2820563科室负责人:廖凤珠

科室职责: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计划和年度城市维护资金使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及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局部门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对局管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核算。负责监管本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指导、监督各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综合汇总和分析工作,指导各县城建统计工作。承担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政策法规科办公电话:2820594主持工作:李吉萍

科室职责: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立法工作。组织政务服务工作。组织行政复议、法律诉讼、行政执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权责清单的编制和调整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含信访)工作。

勘察设计管理科(工程建设抗震办公室)办公电话:2870329科室负责人:李军凤

科室职责: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及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综合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勘察设计行业及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勘察设计规范的实施。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方案竞选。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工程的建设选址、可行性报告论证的评估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监督和指导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住房保障科办公电话:2823178科室负责人:王振华

科室职责:拟定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分析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保障住房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申请、审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管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审定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对象。协调市财政、城区政府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负责指导、规范直管公房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直管公房拆迁安置、出售业务及监督管理直管公房修缮、危旧直管公房改造。负责指导全市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办公电话:2823818科室负责人:朱

科室职责: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销售计划。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总体调控和经营风险防控。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负责全市商品房转让、抵押、评估等交易政策的制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中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等行业监督和管理。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作。

城市更新改造科办公电话:2810315科室负责人:陈笑

科室职责:负责全市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职责,拟订城市更新改造相关政策,编制城市更新改造规划和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指导、监督城区开展各项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工作。监督和指导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城区房屋征收部门进行业务管理。

物业管理和住房改革科办公电话:2824141科室负责人:许文婷

科室职责:研究制定本市物业立法及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物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区物业管理和城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的白蚁防治、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危房鉴定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监督管理。研究和拟订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组织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建筑市场监管科办公电话:2802100科室负责人:张婷

科室职责:拟定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组织拟订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发展规划。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检测机构等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本市行政区内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检测工作。负责推动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散装水泥管理。组织装配式建筑、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管理科办公电话:2803050科室负责人:陈澄

科室职责:制定建筑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负责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参与或协助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重大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

城市建设科办公电话:2824157科室负责人:龙生

科室职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建设计划。建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计划项目库。牵头负责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科办公电话:2825521科室负责人:周文裕

科室职责:编制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年度城维计划。指导城市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燃气、城市照明、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管理及城市节约用水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指导市政公用事业行业应急管理工作。

村镇建设科办公电话:2691667科室负责人:尹龙

科室职责: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规划、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细则和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检查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农村危房改造。参与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的建设。组织开展城镇化配套政策和相关课题的研究。

科学技术科办公电话:2810934科室负责人:姚威达

科室职责:组织拟订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拟订新型墙体材料的政策、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建筑节能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管理,建设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平台,统筹协调推进智慧住建工作。指导行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和成果转化。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名城保护管理科办公电话:8851822科室负责人:李瑞荣

科室职责:负责牵头组织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改工作。统筹协调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历史建筑挖掘认定挂牌建档、保护规划编制、后续保护利用管理等工作。指导柳州市各县区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编制和保护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办公电话:8855357负责人主持工作

职责:研究和拟订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组织和指导各单位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承办单位出售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批工作。指导各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常会议的筹办和决策事项的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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