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接待办公室
信息来源:柳州市接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3-17 16:20 【字体:小中大】
机构名称:柳州市接待办公室
办公地址:柳州市友谊路1号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2821405、0772-2822741
传真号码:0772-2832913
负 责 人:韦菲菲
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及所属部门来我市检查、指导、考察工作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及随行人员的接待工作。
(二)负责到我市检查、指导、考察工作的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政协及所属部门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和随行人员的接待工作。
(三)负责到我市检查、指导、考察工作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副军职以上领导同志及随行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负责到我市考察、学习和联系工作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及随行人员的接待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接待来我市考察、访问的副厅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及随行人员。
(六)负责应市领导同志邀请前来考察、访问的国内嘉宾及随行人员的接待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国、全区及全市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八)负责市领导同志率团外出考察学习时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九)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科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本单位会务保障、政府采购、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人事档案、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
财务科工作职责:
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等管理工作。负责接待经费、专项经费、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监督各项经费的使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决算、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接待一科工作职责:
负责接待党中央、全国人大及所属部门到我市检查、指导、考察工作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及随行人员。负责接待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到我市检查、指导、考察工作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及随行人员。 负责接待到我市考察访问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国、全区及全市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接待来我市考察、访问的副厅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及随行人员。
接待二科工作职责:
负责接待国务院、全国政协及所属部门到我市检查、指导、考察工作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及随行人员。负责接待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政协到我市检查、指导、考察工作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同志及随行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国、全区及全市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领导同志率团外出考察学习时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