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210R/2024-06456
- 主题分类:
- 民族、宗教;企业;其他_其他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07日
- 标 题:
- 柳政办〔2024〕1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办〔2024〕16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08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柳政办〔2024〕1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
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
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22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118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第四批)的通知》(财资环〔2023〕1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44号)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广西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有关部署,合理使用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大力发展柳州市油茶产业,实现油茶“扩面”“提产”,打造油茶产业发展示范样板,为高质量发展油茶产业作出积极贡献,巩固拓展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营林
推广良种良法,新造和低改相结合,配备水肥一体化设施,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立地类型的种植和管护模式,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投入,鼓励和支持油茶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应用等方面的各项研究,科学营林科学管护。
(二)坚持量质并举,示范引领
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认真对照年度任务,优先选择典型地块开展项目建设,着力打造油茶高产、高效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通过示范带动,促进油茶种植成规模发展。
(三)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
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加强政策激励,充分发挥政府扶持作用,积极支持、引导各方面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油茶产业,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推动形成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坚持绩效管理,注重实效
推进项目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项目申报、实施全过程。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统筹考虑自然地理条件,按照问题与目标导向,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及规模。
三、工作目标
建设油茶示范基地13.38万亩,其中:新造油茶林4.67万亩、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5.2万亩,全部配置水肥一体化设施;在良种油茶幼林新增水肥一体化设施3.51万亩;配套良种壮苗培育工程。实现油茶生产水平显著提升。新造油茶林盛产期亩产茶油达40公斤以上,低产油茶林改造后亩产茶油达到20公斤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30%以上,项目区茶油亩均产量达到20公斤以上。乡村振兴效果显著。增加就业,带动增收人数80000人以上,项目区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四、项目实施期
实施期为5年,即2023年—2027年,其中前2年为建设期,后3年为管护期。项目于2028年全面验收。
五、主要工作
(一)新造油茶林(全部配置水肥一体化设施)
1.造林规模及造林模式。造林规模为4.67万亩,其中:2023年新造2.715万亩,2024年新造1.955万亩,全部配置水肥一体化设施,全部包含病虫害防治。模式共有4种:岑软系列油茶新造模式、岑软系列油茶+N套种模式、香花系列油茶新造模式、香花系列油茶+N套种模式。
2.建设要求。执行《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林规〔2023〕5号)中关于油茶新造林的技术标准及要求。主要指标为:造林密度控制在53—74株/亩;使用通过国家或自治区品种审(认)定且适宜当地种植的油茶良种,2年生以上大杯苗造林。“油茶+N”模式则参照《“油茶+N”复合经营技术指南(试行)》,油茶造林株数不低于53株/亩且造林密度合理,伴生树种对油茶应“上不遮光、下不抢肥、采伐不压损”。
(二)油茶低产林改造(全部配置水肥一体化设施)
1.改造规模及改造模式。改造面积为5.2万亩,其中:2023年改造2.3万亩,2024年改造2.9万亩,全部配置水肥一体化设施,全部包含病虫害防治。模式共有2种:更新改造模式、抚育改造模式。
2.建设要求。执行《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新造林和低产林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林规〔2023〕5号)中关于低产林改造的技术标准及要求。抚育改造主要指标为:调整后的油茶林每亩保留53—74株,郁闭度不超过0.7,修剪适度。具体建设要求参照新造林模式执行。
(三)良种油茶幼龄林新增水肥一体化设施
1.建设规模。实施面积为3.51万亩,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种植的良种油茶幼林内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
2.建设要求。水肥一体化设施原则上应包括水源、蓄水设施、地面管网系统等,各县(区)可依据油茶种植基地实际情况配套相应设施,确保水肥一体化设施建得成、用得好。采取由各县(区)自行开展项目招投标或其他不违反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形式实施。具体资金使用由县(区)财政部门、林业部门根据本地自然条件、市场规律统筹安排,但资金必须用于油茶林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可酌情扩大设施配套面积。
(四)良种壮苗培育工程
开展本地油茶种质资源研究和在项目实施主要任务县新建或扩建苗圃3个(其中三江县2个、融水县1个)。各任务项目单位或县按照申报时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通过招投标或其他不违反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形式实施。
六、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
1.编制项目工作方案。结合奖补项目申报实施方案,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方案》,经征求意见后印发。
2.开展项目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
(1)各有关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和规模,按有关规定通过聘请或招投标等形式,请有资质的单位或中标单位编制项目作业设计,经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转报自治区林业局审核批复。本地油茶种质资源研究项目由实施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按上述流程上报。
(2)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以下并称为作业设计)上报时间要求。2023年项目任务的作业设计,于2024年3月15日前补充上报;2024年项目任务的作业设计,于2024年3月31日前上报。
3.分解下达项目资金。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本项目有关财政奖补资金文件,市级财政部门及时分解下拨至项目县(区)或有关单位。
(二)组织实施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根据审核批复的项目作业设计,按照项目作业设计要求及时组织施工,按计划完成项目年度建设任务。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聘请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及资金支出符合规范。
(三)检查验收
1.县级自检(项目自检)。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在每年度项目任务完成后,组织对当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检。其中:油茶新造林项目、低产林改造项目分别按照《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新造林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低产林改造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以及获批的作业设计开展自检;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良种壮苗培育工程项目按照获批的作业设计以及实施形式的有关规定(如以招投标形式实施的项目则按招投标有关规定)开展自检。自检完成后,形成县级自检报告或者项目验收报告报送相关负责部门,并报市林业和园林局备案汇总。每年度的资金支付均以县级年度检查验收结果为依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兑现年度应补助资金。
2.市级审核。市财政局、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有关单位每年在县级自检的基础上,对县级自检报告或者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并对部分实施内容进行实地抽查,形成市级审核结果,经审定后,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市财政局行文报自治区级核查。
(四)成效检查
按照《广西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桂林营发〔2007〕42号)要求,项目人工造林(更新)实施三年后,应进行保存情况核查,项目县区应组织相关单位对造林地块进行核查。
七、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各项建设任务,本次项目在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柳办〔2022〕28号)的指导下,统一部署和推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具体落实。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市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合力保障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市林业和园林局抓总责,负责指导、落实好油茶新造林、低产林改造、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油茶基地建设、良种壮苗培育工程等项目的推进,按照中央、自治区的要求开展落地上图、核查和验收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安排拨付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至各有关县(区)、各项目负责单位,履行项目资金拨付监管职责,加强专项调度,确保专款专用。
项目县(区)负责推进油茶奖补项目的具体工作,其他各级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指导开展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有关建设内容,确保项目整体顺利推进,全面通过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的总验收,实施本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要自觉接受和配合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实施油茶示范奖补项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油茶示范奖补项目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油茶示范奖补项目实施。
(二)加强协同配合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认真对照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通力配合,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油茶示范奖补项目建设。
(三)加强项目管理
市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或不定期跟踪了解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到实地开展工作指导,视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通报。各项目县(区)、各责任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批复后的项目作业设计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实施地块和建设内容,确保项目设计和施工精准。
(四)加强资金监管
市财政局、市林业和园林局要管控资金拨付进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各项目县(区)、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及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林规〔2023〕6号)精神,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加强绩效综合监测
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各项目县(区)、各责任部门作为项目的管理主体和第一责任人,积极落实项目后期管护资金,保障项目的后期管护。特别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办法》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对负责项目进行绩效综合监测核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落到实处。
(六)加强负面清单管理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办资环〔2023〕22号)文件精神,请各项目县(区)、各责任部门认真对照油茶奖补项目负面清单事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应坚决不触及负面清单内容;如有涉及的,及时调整,整改到位。
(七)加强档案管理和材料报送
各项目县(区)、各责任部门要做好油茶示范奖补项目的档案归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以备国家林草局开展项目总验收时查阅。各项目县(区)、各责任部门于2023—2027年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油茶示范奖补项目当年度的自查验收材料和工作总结至市林业和园林局。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工作方案主要对推进实施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中涉及总计6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有关项目进行指导,包括良种培育、油茶新造林、低产林改造、水肥一体化设施、病虫害防治等工程。其中油茶新造林、低产林改造、水肥一体化设施总建设面积为13.38万亩,全部需要落地上图,请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在开展作业设计时认真筛选用地,务必符合中央资金使用要求。
(二)已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油茶新造林、低产林改造地块,不再申报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中自治区级、市级财政等补助。
(三)柳州市九万山多民族聚居区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中自治区财政、市县财政配套项目按照自治区、市县有关部门所下达项目资金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本工作方案不作特别规定。
(四)社会资本投入部分,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自行开展验收。
(五)方案涉及跟国家或者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冲突的,以国家或者自治区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柳州市2023年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项目任务
分解表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