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007604210R/2024-04912
- 主题分类:
- 其他_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2月18日
- 标 题:
- 柳政发〔2024〕4号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政发〔2024〕4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2月18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柳政发〔2024〕4号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
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确保全面完成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所承办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组织领导,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职责,进一步量化目标任务,制定措施办法,明确时间步骤,画好“施工图”。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各牵头单位细化实施方案(包括目标任务细化、负责人、资金、工作计划、项目进度、保障措施等),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于2024年3月1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落实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拨付。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属市政府投资的,由市财政安排资金按时拨付,保证项目按计划实施,需县(区)人民政府出资或配套资金的项目,县(区)财政要安排资金足额(或按配套比例)按时拨付到位。项目实施需要成立工作机构、抽调工作人员的,相关单位要确保人员到位,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三、持续跟踪督查,定期开展通报。市政府督查室要对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督查,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实地督查,适时召开专项推进会,协调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推进。牵头单位每季度按时间节点通过“桂在行”督查系统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各责任单位要提前2日报送牵头单位。
四、严格绩效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快项目推进,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减分项和加分项考评范围,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委督查绩效考评部门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制定,年底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由牵头单位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考核,12月15日前将绩效加减分情况以及责任单位在材料报送、配合完成实事项目、绩效加分确认等方面的绩效考核情况及佐证材料报市政府督查室。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市政府年初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单位,年中公布事项进展情况,年末公布完成情况,整个过程接受舆论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各牵头单位要主动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让为民办实事项目全过程接受市民群众监督。
附件:202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