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柳州市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31 16:29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30号)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www.liuzhou .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相关事项请与柳州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市三中路66号市法制办公室、电话:2820529、电子邮箱:lzsxxgk@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08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
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组织推进机制
成立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法制办、市国家保密局、市统计局、市建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负责组织、指导、推动《条例》的实施。
各县、城区政府也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所属机关、街道、乡镇开展工作。
市人民政府各机关明确了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构。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条例》的实施,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柳政办〔2008〕43号)并制定了《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政办〔2008〕181号);市信息公开办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外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办秘函〔2008〕50号)并印发了《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编制规则》、《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市信息公开办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
全市行政机关统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的编制要求,统一指南、目录的样本;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提供了申请受理文书格式样本。同时市二次创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08年度行政机关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进行考评。
(三)着力推进重点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抓住“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等16个政府部门,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这些部门及时公开市人民政府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执法、环境保护、优抚救济、物价收费、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等方面的信息。
(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市人民政府从方便公众出发,采用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完成情况等重要信息,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0次;二是设立了市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点可适时查阅政府文件以及公开的档案资料;三是改版了“中国柳州”门户网站和各政府机关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四是通过建立公共查阅室、电子公告牌、便民小册子等形式发布有关信息,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五)开展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
为督促各政府机关按《条例》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市二次创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08年度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考评,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08年9月15日,市信息公开办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及广西政府法制网等媒体上刊登了题为《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起来》的文章,详细介绍了我市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情况,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我市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新形象。
为指导、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4月23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对市行政机关近100人次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条例》释义、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指南、目录编制规范和信息档案送交制度、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2008年9月25日市信息公开办利用“中国柳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通仪式,再次对市属行政机关100多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部署市政府信息重点公开内容的责任分解单位以及下一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政府机关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市、城区政府以及市各行政机关编制并公布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它涵盖了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编制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各级国家机关、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执法、环境保护、优抚救济、物价收费、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等方面信息。各政府机关按照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8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公开形式
1. 互联网
“中国柳州”门户网站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市政府信息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机关与区(县)信息公开等子栏目。除公开市政府的信息之外,“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与市级机关、区(县)政府建立了链接,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2. 公共查阅点
位于市三中路66号的市档案馆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主要场所。目前该处已汇集了22个市级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上述文件549份,已制作文件目录,扫描全文,装盒上架,录入触摸屏,供公众查询。
3. 新闻发布会
2008年,共举办了60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2)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及其进展、完成情况;(3)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以及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全市举办、参加重大节会的有关情况;(4)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策;(5)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6)媒体和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等。我市初步形成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新闻发布工作进行规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各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告知信息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全市政府机关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50个。 2008年度向各级政府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人次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未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无收费行为。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全市没有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将从以下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继续加强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各级档案馆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领域的延伸,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