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柳州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09 11:03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8个部分。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http://www.liuzhou.gov.cn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相关事项请与柳州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市文昌路66号市法制办公室、电话:2820529、电子邮箱:lzsxxgk@163.com)
一、概述
柳州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的有关要求,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充分发挥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民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阳光政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
柳州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负责组织、指导、推进《条例》的实施,同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按照《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履行日常工作职责。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明确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确定由主要领导负责,并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200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布并实施了《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关于向柳州市档案馆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具体办法》、《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柳州市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制度》、《柳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等七项制度。七项制度的建立,使柳州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制度化的轨道。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今年,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索引编制规则》、《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的编制要求;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报送流程。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有关要求,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及时调整了原有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使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符合国务院的要求。
三、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集中联合审批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39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09年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09〕91号)精神,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已并联审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并联审批范围,建设重大项目联合审批绿色通道。
(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的公开情况。公开了《柳州市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发布了市、县(区)政府采购公告,包括采购项目名称、概况、招投标程序等内容。公开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名单等方面的信息。
(三)教育、医疗、扶贫、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的公开情况。公开了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困助学等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教育信息。
公开了医政管理、血液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学教育与科研、健康城市、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医疗卫生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扶贫优抚、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养老金、提高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家庭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困难补助发放、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专项就业补贴、收费项目表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市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政府机关与区(县)信息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公报、政府规章、政府会议、机构职责、实事项目、政府文件、人事任免、办事规程、柳州统计、市政府新闻发布等子栏目。除公开市政府的信息之外,还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设立了市级机关、区(县)政府栏目,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位于市三中路66号市档案馆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主要场所。目前该处已汇集了58个市级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上述文件2287份,已制作文件目录,扫描全文,装盒上架,录入触摸屏,供公众查询。
3.新闻发布会
2009年,市新闻办成功举办了43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2)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及其进展、完成情况;(3)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以及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全市举办、参加重大节会的有关情况;(4)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策;(5)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6)媒体和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等。通过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新闻发布,对新闻发布工作进行规范,我市初步形成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
(三)主动向“两馆一中心”提供政府信息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在市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集中适时查阅政府文件以及公开的档案资料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66家行政机关进驻该中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市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中心,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公布市人民政府的重要信息。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均编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各级国家机关、自治区、柳州市人民政府及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城市规划、行政许可的事项、行政执法、环境保护、优抚救济、物价收费、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等方面信息。各县区政府及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按照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7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954条,占11.8%;规划计划类信息250条,占3.1%;业务类信息4391条,占54.4%;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2478条,占30.7%。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市各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24件,当面申请507件,占45.1%,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87件,占16.6%,以传真、信函形式申请255件,占22.7%,以其他形式申请175件,占15.6%。
在市级机关中,申请内容涉及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用地批文、土地规划、房屋动拆迁许可证及补偿安置标准、城市规划、建设项目规划及许可证结果、交通管理、治安和户政管理、养老保险类、工资福利待遇、劳动就业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在112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124件。在1124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775件,占67.6%,“同意部分公开”的为113件,占5.0%,“不予公开”的为118件,占总数的27.4%。
在118件“不予公开答复”中,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15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2.7%;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25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21.2%;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5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4.2%;以“免予公开范围”为由否决公开的73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61.9%。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柳州市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均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由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备案保管。
3.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作情况
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实际情况出发,在市政府服务中心设立了柳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中心,现已有66家行政机关进驻该中心(含各分厅),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至今,市属各部门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为可以当场答复的内容。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没有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还存在少部分机关领导干部对《条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制尚未完善,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今后,我市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建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制,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社会评议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为抓手,认真解决制约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瓶颈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 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依托自治区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体系,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以及更新时效情况、政民互动平台回复处理情况、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情况等,进行电子化监督,提供预警功能,实现平时监督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
(三)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深化公开内容。一方面,积极拓宽公开领域,真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决策事项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另一方面,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办事依据、程序、标准和监督方式等内容的公开,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提升政府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大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转变观念提升公开意识,并通过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