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28 11:03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
2009〕180号)要求,由柳州市政务服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八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www.liuzhou .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一、概述
2010年,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精神,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监督和管理制度,不断加强载体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2010年8月,在我市召开的全区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国家预防腐败局、全国政务公开办、国家行政学院等有关领导和专家,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成员,自治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以及全区各市与会代表对我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大力建设服务型阳光政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0年3月底,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成立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柳办〔2010〕37号),将我市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一个领导小组,三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实现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并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具体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职责。市辖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也相应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推动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市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府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要求,印发了《关于印发<柳州市2010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10〕214号),对全市201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6号),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80 号)、《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09〕147号)等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我市今年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数据采集绩效考评指标考核评分细则(含一服务两公开)>的通知》(柳政管字〔2010〕18号),进一步规范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完善信息文件的报送,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9号),调整和规范了信息文件的报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市还印发了《关于印发<柳州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务服务网点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4号)、《关于印发<柳州市建立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0〕2号),对基层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载体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市印发了《关于向柳州市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办法(试行)》(柳政务办字〔2010〕9号)、《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柳政务办字〔2010〕10号)文件,在2009年调整“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报送到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其详细文件的相关要素进行了调整,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符合国务院和自治区的要求,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其详细文件时,同时在“中国柳州”政府门户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使“一中心两馆”的信息文件与“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的信息文件保持一致。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市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行专题讨论和研究。2010年,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已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市图书馆已设立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中心和市档案馆已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的基础上,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分别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同时,我市重点抓好“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中心触摸屏查询系统建设,保障政务服务热线有序运行。
三、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情况。我市印发和向社会公布《关于发布2010年柳州市重大项目目录的通知》(柳发改重大〔2010〕4号),对项目的名称及投资资金等内容进行了公开,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为加快重大项目的审批速度,我市印发了《柳州市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柳政办〔2010〕29号),并将《通知》向社会公布,对列入年度自治区层面及柳州市层面统筹推进的新开工重大项目(包括预备开工项目),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审批享受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待遇,全年开展四次重大项目联合审批集中活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政务环境。
(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情况。我市对办公耗材用品定点采购、公务车采购和维修、印刷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测绘、监理服务定点采购、工程前期及监理服务定点采购等进行规范和公布,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站发布信息5212条,公开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供应商注册、中介机构、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名单等信息;推动土地招标、建设工程招标和药品采购交易及结果公开,分别在各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交易及其结果。
(三)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我市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网站和12333劳动保障热线,积极对外公开政府信息,“柳州劳动保障网”全年各栏目共更新信息176条,执行全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方案,定期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进行披露,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透明度;通过网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共主动公开教育信息621条,柳州教育网政务公开栏目在2010年访问量达5000人次;我市作为自治区医疗改革试点城市,印发和向社会公布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柳政发〔2010〕66 号),在“中国柳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柳州市卫生局”网站上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全年在“中国柳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9条、卫生局网站更新各类信息198条;我市通过“中国柳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柳州市安监局”网站把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对外公布,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526条;加大收费公示力度。我市根据近年来国家、自治区和本市清理各类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结果,重新审核了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制成4块大型收费公示牌放在市人民广场、飞鹅路、江滨公园及雀儿山公园门前,制成254块小型公示牌置于各社区内,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国家收费政策,进一步增强对我市收费单位的约束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市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条例》规定,我市市本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市属各行政机关、中直、区直驻柳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共101个单位。2010年,上述单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568条,内容涵盖机构概况、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统计信息、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收费、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应急管理、人事信息、监督检查、社会公益、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共二十类信息,其中,通过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的概况类、人事管理类、政策法规类、决策类共4187条;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审批项目类9286条,工作动态类23385条。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
1. 政府门户网站。2010年,我市完成对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www.li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验收工作,并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单位分类、子栏目建设等内容进行完善和调整,规范各单位向“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报送政府信息文件的运行机制,要求各单位将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其产生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统一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同时,根据督查的情况,不定期通报各单位在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文件的情况,有效地推动各单位更新和公开政府信息文件工作。各县区政府及市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按照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制目录,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2.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设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处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2010年共汇集了各单位公开信息文件9259份。
3. 新闻发布会。2010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2010年柳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的通知》(柳政办〔2010〕65 号),按照计划,全年共举办了80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内容主要涉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及其进展、完成情况、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全市举办、参加重大节会的有关情况;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策;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通过建立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确保了新闻发布会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此外,各级各部门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平台、工作简报、便民手册、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全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431件,其中当面申请769件、网上申请1件、传真申请110件、信函申请302件、其他形式申请249件。对当面申请,现场及时给予了答复;对网上申请,全部进行了回复;对信函申请,认真进行了登记和答复,全部申请事项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在143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431件。在1431件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为1308件,占91.4%,“同意部分公开”的为1件,占0.13%,“不予公开”的为122件,占总数的15.27%。
在122件“不予公开答复”中,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98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80.33%;以“非本部门信息”为由否决公开的24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9.67%;以“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为0件;以“依法不予公开”为由否决公开的为0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柳州市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均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由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备案保管。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作情况
我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柳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现已有66家行政机关进驻该中心(含各分厅),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县区、“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的各试点乡镇、街道均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全市没有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尤其是部分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三地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主动性不高。
2.对公开内容把握不准。部分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单位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
3.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手段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未能很好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4.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府的常项工作,随着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将越来越广,政府信息发布、审核、依申请受理等工作的工作量将逐步提高,部分单位未能有效地理顺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开展。
(二)改进情况
1.强化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制度,引起各部门、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督促专职人员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监督和督办。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我市将定期通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督促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服务功能,积极探索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保障社会公众更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是督促各部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