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25 16:19 浏览量: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要求,由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8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柳州市栏目、“中国柳州”门户网站(www.liuzhou.gov.cn)和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文昌综合楼西裙楼,邮编:545005,联系电话:0772-2660319)。

    一、概述

2012年,我市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建立健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载体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0年12月,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政办〔2010〕281号),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科室职能进行调整,增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成立使用行政编制的政务公开科,目前,政务公开科的在编人员为3人。市辖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也相应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推动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2012年,我市通过印发《柳州市2012 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柳政办〔2012〕98号)和《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柳政办〔2012〕261号),对全市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继续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向被考评单位下派工作任务,督促被考评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进度,并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市政务服务星级评定考评体系,推进和规范窗口部门、县区、政务服务分中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以绩效考核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我市继续对各单位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定期通报,要求各单位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和“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报送上传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规范各单位编制和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信息文件内容。2011年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也及时地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柳州市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继续完善设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及设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建设,通过在92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向基层延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自治区要求,在2012年9月30前,印发《柳州市实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工作方案》(柳政办〔2012〕246号),部署2012年我市开展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工作,要求各级各单位在“统一平台”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市在“统一平台”录入了19109条信息。同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情况

根据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全区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函〔2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2012年,柳州市本级、鹿寨县、城中区潭中街道、柳东新区雒容镇、柳南区太阳村镇上等村、柳北区协和社区、鱼峰区狮山社区被自治区列为自治区级“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为做好“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的建设工作,我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工作方案,部署示范点工作。2012年3月,我市以柳政务办〔2012〕60号印发了《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方案》,指导各县区、开发区开展“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确定15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为市级“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二是实地调研督促,及时做好指导。2012年1至4月,市领导多次带领调研督查组深入各“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进行实地调研和督察,并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站示范点标准化建设要求,指导各县区、开发区示范点建设。三是梳理“一服务两公开”事项。根据《通知》要求,我市积极开展“一服务两公开”事项的梳理工作。各示范点按照自治区的要求梳理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一服务两公开”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四是完善示范点设施建设,建立示范点管理机制。为使各示范点的标准化建设达到《通知》的要求,我市大力推进示范点设施建设,并加强示范点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明确相应行政机构承担政务服务管理职责,理顺“一服务两公开”管理体制机制。

2012年,我市顺利地完成了“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并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发展。

(二)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78号)情况

我市按照桂政办发〔2012〕178号文要求,制定了贯彻落实桂政办发〔2012〕178号文的方案,将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相关单位,并要求各单位及时报送落实重点工作的情况。

1. 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情况。我市今年按时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自治区“统一平台”上公布2011年财政预决算报告,让社会民众及时、准确地了解和知晓我市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同时,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不断加强和完善“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

2. 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我市建立了“柳州市住房保障网”,在网站上公开2012年度全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任务量、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结果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 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2012年我市共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总数达460条。其中市本级网站公开247条,上级网站92条,媒体报道121条。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公开情况。各单位均在本单位网站的政务公开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公布了生产经营许可的办事指南或者许可审批操作规范,为市民提供方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本局网站上公开每个月餐饮服务许可及注销审批情况公告,2012年全年总共受理申办2602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652本、变更69本、注销38本,上述信息已全部公布。二是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信息公开情况。2012年,我市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局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共计83条,在上级对口部门网站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共计41条。三是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公开情况。各监管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局公开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共计25条,在上级对口部门网站公开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信息共计14条。

4.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在今年初发生的龙江河污染事故中,我市及时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全天24小时每个小时在门户网站及红豆社区等主流媒体公布一次监测数据及有关事件处理结果,让广大群众真实全面地了解政府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没有因为谣言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机动车污染防治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市在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大力向市民和车主宣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意义和必要性,并多次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在各大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特别是8月20日我市正式核发环保标志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将宣传工作推向高潮。

9月25日开始,柳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每天向社会发布PM2.5监测数据,成为广西首个向社会发布PM2.5监测数据的城市。9月25日下午,柳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来自全国数十家媒体宣布了这一消息,成为国家第一批公布监测PM2.5的城市之一。

5. 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一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我市在第一时间对外公布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情况,每个月都能准时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政府采购公告,切实做到招投标信息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推进建筑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目前,我市的建筑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均在柳州市建筑交易市场网上公示,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主要以市住建委的名义发文进行通报,同时在市住建委网站及柳州市建筑交易市场网上进行公示。三是推进土地使用权交易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我市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39号令、11号令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等文件的要求,坚决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供应政策,以公开交易方式出让的土地,都及时在柳州市土地交易有形市场、《柳州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及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开交易的结果也及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及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四是推进交通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全面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企业名单、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在“柳州交通信息网”(www.lzjt.gov.cn)上开设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栏目。迄今为止,在招标投标领域未发生违法行为,因此无相关公告。按照规定在自治区指定媒体公开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信息、从业单位行为信息、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等有关信息。五是推进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情况。对所有公开招标的水利项目,我市均按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公布招标信息,并在开标会上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开投标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的信息,中标结果信息亦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2012年12月19日,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成立,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招投标类项目统一进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集中监管。

6. 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情况。我市每月都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召开的安全生产防重会,都邀请新闻记者、电视台发布信息,并向公众发放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读本、安全月刊、安全小手册,以及向市民发送安全短信提示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生产安全相关政府信息。并通过市安监局网站“安监动态”、“安全讲座”和“事故通报”等栏目公开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并对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通报,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

7. 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我市已将国务院《征收条例》、自治区《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通知》(桂政电〔2011〕36 号)、《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相关房屋征收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信息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2012年我市在以上网站公布了新启动的11个房屋征收项目,其中有5个项目正在进行房屋调查,3个项目已完成房屋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了公布。随着我市各房屋征收项目的推进,其房屋征收决定、房屋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将按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进行公布。

8. 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2012年,我市围绕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主动公开价格和收费方面文件126份。一是监督全市收费单位做到“五公示”。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医疗、教育收费)的单位,都必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明示合法的收费内容、标准。公示实行动态管理,若取消或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有关收费单位均做到了在收到文件后7天内公布,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是加大对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2012年我市开展了医疗、教育、涉农、停车收费、商品房明码标价、物业服务收费、不正当价格行为等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检查,并对外公布了检查结果。

9.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情况。我市通过柳州教育网站公布了柳州市市区初中、小学的学区范围,学区确认办法(入学资格)以及新生的报名时间、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等信息。对高中招生计划、学生资助政策和咨询电话、事业单位招聘、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资格认定等有关信息也通过通知、公告等形式在柳州教育网站予以公开。2012年我市还专门召开了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新闻发布会,对中考政策进行解读,依靠报纸、电视等媒体对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对中考政策的知晓率。

10.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我市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开设公共企事业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了供电、供水、供气等方面的服务信息,并开设了教育领域、医疗卫生领域等专栏,重点公开了全市各大中小学校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学区划分、招生计划等信息,以及各医院的服务价格、医疗服务流程、医院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同时,我市还通过“恒达巴士”网站公开了公交车的乘车规范、收费项目,开通了网上投诉渠道,还提供公交线路和站点查询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对于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邮政局、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广西电网公司柳州供电局、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市中燃城市发展公司等5家单位,我市将继续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星级评定统一管理。不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有力地推动公共企事业的办公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市市本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市属各行政机关、县(区)、开发区、中直、区直驻柳单位、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共103个单位。2012年,上述单位共公开政府信息46450条。内容涵盖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政信息、统计信息、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应急管理、社会公益、城乡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他重要信息公开共20类信息。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市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市加强对各单位主动向“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报送信息的监督力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公布政府信息的情况,要求各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103个单位全年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自治区“统一平台”上共公开46450条信息。

2. 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市共举办了35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主要涉及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及其进展、完成情况、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我市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我市招生工作、公开推荐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市举办、参加重大节会的有关情况;龙江镉污染等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等等。

(三)主动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市各级各单位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3625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市通过“中国柳州”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更新的信息内容包含我市政府采购、统计信息、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规划计划、财政资金、应急管理、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行政收费、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城乡建设、监督检查、社会公益、捐赠救助、三农信息、土地征收、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信息等方面,并实时更新我市政务动态,县区动态、部门动态,对于市民通过“市长信箱”提出的投诉、疑问、建议也都及时地进行反馈。在2012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获得全国第七,广西第一的好成绩。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2年,我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其中:当面申请373件、信函申请1件、网上申请0件、传真申请和其他形式申请均为0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完毕。其中:“同意公开”373件,占99.73%,“同意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1件,占0.27%。在“不予公开答复”1件中,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否决公开。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对于属于本单位的不予公开信息进行上报备案,2012年已答复政府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为1条,受理的行政单位已按照要求进行上报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完善设立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依申请受理中心建设,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并要求各行政单位确定本单位依申请受理机构、制定依申请受理流程。目前,各级各单位都按照要求设立了依申请受理机构,其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单位都将依申请受理机构纳入了政务服务中心,对于依申请公开都做出了规范性答复,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现象。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市没有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 对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的公开内容把握不准。部分单位对某些可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中的哪一项把握不准。

2. 群众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广大社会公众不明白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行使自己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意识不高,能力不强。

(二)改进情况

1. 完善通报制度。继续加强对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 加强培训力度。通过加强培训,规范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实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 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公开栏等形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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