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3 09:08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要求,由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柳州市栏目、“中国柳州”门户网站(www.liuzhou.gov.cn)和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柳州市档案馆、柳州市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综合楼西裙楼,邮编:545006,联系电话:0772-2660319)。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0年12月,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柳政办〔2010〕281号),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科室职能进行调整,增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成立了使用行政编制的政务公开科,目前,政务公开科的在编人员为2人。市辖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也相应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为推动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08年以来,我市印发了《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十余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14年,我市通过印发《柳州市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流程及操作规范。同时,我市通过印发《柳州市2014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柳政办〔2014〕72号)对全市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继续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行政机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向被考评单位下派工作任务,督促被考评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进度,并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市政务服务星级评定考评体系,推进和规范窗口部门、县区、政务服务分中心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以绩效考核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4年,我市各县区、各单位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有变动的单位及时向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报送和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柳州市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继续完善设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及设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建设,通过在115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向基层延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自治区要求,要求各级各单位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市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录入了118870条信息。同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1.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八公开”。及时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柳州市栏目、“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窗口”权限,并将审批结果统一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屏、“中国柳州”门户网站上进行滚动公开。
2.通过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减少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柳政发〔2014〕3号)、《关于公开我市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柳审改办发〔2014〕3号),对各部门、县区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各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积极推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针对《关于报送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我市市本级有一级预算单位91个,除人防办一个涉密单位外,其余90个单位均在2014年10月底前陆续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及时公布在自治区“统一平台”、本单位门户网站,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保障性住房实施“三审核、两公示”“五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全过程公开和全方位监督,确保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从2012年起建立“柳州市住房保障网”,公布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及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计划任务、年度任务分解、完成进度、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和管理政策、申请登记保障程序、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情况、分配结果等,并及时更新,截至目前网站的点击量已达到130余万次。我市依托政府网站平台,建立住房保障专栏模块。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政策法规、申请流程、办事指南等各类保障性住房信息资源,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覆盖面,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住房保障信息,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1.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审批信息公开情况。在我市药监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公布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的办事指南、许可审批操作规范事项,群众可随时查询办事程序,切实为市民提供方便。2014年,我市食品生产许可共发新证21本,换证33本,扩项3件,延续24本。大型以上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全年共发新证227本,延续33本,变更9本,延续138本,注销33本。1至12月,行政审批情况均按时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做了公布,全部审批事项均实现零超时、零投诉,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2.执法检查信息公开情况。我市在自治区“统一平台”的行政执法栏目,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的项目、种类、依据、程序等信息,方便市民查询、监督,确保公众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执法检查工作信息,着重公布群众关切的各类专项整治成效,确保依法行政的法制性、有效性、权威性。
3.案件处理信息公开情况。按照我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今年12月初,市药监局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公开了今年9月至11月已结案的食品药品案件信息,共公布案件信息13件。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1.通过柳州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发空气质量月报和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共计20条,有效监测天数及空气质量级别,发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PM2.5)等污染物的监测数据。
2.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33条,包括项目审批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批复公示。我市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信息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加大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公开力度,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权利。
3.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以及国控企业污染源废水在线比对监测数据信息,共计26条。同时,我市环保局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及时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领域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和掌握,扩大工作影响力。
(六)推进生产安全信息公开情况
1.我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主办的内部学习刊物《柳州安全》,以每月召开安例会的形式分发给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企业,便于各单位及企业第一时间内掌握和了解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2.借“安全生产月”活动之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及时制定并公开印发了《柳州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柳州市2014年“安全生产月”实施计划》。我市通过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播放、张贴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知识录像等公开方式,广泛宣传安全责任意识,深入解读学习具体条文规定,公开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手册,让各级特别是企业全面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各项规定。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机制。
3.加强科技兴安,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我市安监部门开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管理水平,发挥了科技进步重要支撑作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七)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情况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市共在自治区“统一平台”的“重点领域信息”栏目上公开2013、2014年度征地信息,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共计242条。在“柳州市国土资源局”(http://lz.gxdlr.gov.cn/)官方网站开辟了“征地信息专栏”,不仅实时公开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且将建设用地批复文件、项目征地告知书、听证告知书以及征地政策法规、征地小知识也进行了公开,合计约1333条,并逐步实现在线查询功能。全力实现柳州市征地信息网上公开便捷、透明。
2.我市通过制定了《柳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及方式,对征收与补偿程序进行了规范。并重点做好“五公布、两公告”公开:“补偿方案公布、补偿方案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的公布、征收决定公告、调查结果公布、补偿决定公告、分户补偿情况公布、审计结果公布”。主要从组织机构、政策法规、征收动态、征收公告、安置补偿、估价机构、征收项目等几个方面做好主动公开,并通过自治区“统一平台”、“柳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的门户网站、《柳州日报》、《柳州晚报》、柳州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或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等多种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八)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市紧紧围绕加强市场价格稳定,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工作重点,主动公开价格和收费方面文件109份;更新发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本信息114条,本年度共公开信息223条。今年,我市还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规范价格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持物价稳定,安定人民群众生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2014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49件,查处违法金额157.991万元,实施经济制裁159.764万元,其中退还用户40.1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7.883万元,罚款1.756万元,上缴财政119.638万元。
(九)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我市教育局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的中心工作,加强教育领域中与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公开了市属高中、中职学校的基本情况,教育资助项目及申报指南等内容,方便公众查阅。除此之外,我们还将群众高度关注的市区初中、小学的学区范围,学区确认办法(入学资格)以及新生的报名时间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柳州教育网)上予以公布。同时,对高中招生计划、学生资助政策和咨询电话、事业单位招聘、教师资格认定等有关信息通过通知公告等形式在柳州教育网站予以公开。对有关评优评先在柳州教育网站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积极并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党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要求各医疗机构必须执行公开、公示,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监督,并将信息公开列为考核评优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还要求各医疗机构坚持向社会、向患者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新技术和新项目、行风建设等热点问题,通过在媒体上宣传报道、上报有关信息、制作和发放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公开,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低廉的医疗保健服务。在实践中,我市各医疗机构不断探索符合医院特色的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并总结出以下“四个结合”观点:一是信息公开与医院工作目标相结合;二是信息公开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结合;三是信息公开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实现共同管理,保证监督有效;四是信息公开与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实现职工心顺气旺,保证医院工作政令畅通。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与医院工作目标、医疗服务过程相结合,对改进医院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患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满足群众需求,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且加大了医院管理的透明度,杜绝了“暗箱操作”,规范了行政管理和医疗服务行为。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市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我市加强对各单位主动向“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报送信息的监督力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要求各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103个单位全年在自治区“统一平台”、“中国柳州”门户网站、各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上共公开117848条信息。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我市共举办了34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主要涉及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及其进展、完成情况、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我市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我市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展情况;我市举办“中国柳州”水上狂欢节等重大节会的有关情况等等。
(三)主动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市各级各单位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2235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情况及时更新
2014年,我市继续通过“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各类信息,更新的信息内容包含我市政府采购、统计信息、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规划计划、财政资金、应急管理、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行政收费、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城乡建设、监督检查、社会公益、捐赠救助、三农信息、土地征收、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信息等方面,并实时更新我市政务动态,县区动态、部门动态,对于市民通过“市长信箱”提出的投诉、疑问、建议也都及时地进行反馈。并积极探索“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与自治区“统一平台”柳州市栏目进行整合,进一步推进资源、信息共享。在2014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获得全国地市政府网站第五名,广西第一名的好成绩。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晕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4年,我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26件,其中:当面申请220件、信函申请6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完毕。其中:“主动公开”7件,占3.10%;“同意公开”183件,占80.97%;“同意部分公开”3件,占1.33%;“不同意公开”4件,占1.7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21件,占9.30%;其他原因8件,占3.54%。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对于属于本单位的不予公开信息进行上报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完善设立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依申请受理中心建设,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并要求各行政单位确定本单位依申请受理机构、制定依申请受理流程。目前,各级各单位都按照要求设立了依申请受理机构,其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单位都将依申请受理机构纳入了政务服务中心,对于依申请公开都做出了规范性答复,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现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市发生1起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我市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处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工作开展的情况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
2.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及业务水平。
2.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按照《条例》和自治区、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将政府工作置于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