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12 17:26 【字体: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要求,由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及国家、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柳州市栏目、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柳州市档案馆、柳州市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综合楼西裙楼,邮编:545006,联系电话:0772-2660319)。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7年度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的在编人员为4人,聘用人员1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为13个,专职工作人员数量为58人,兼职人员为267人。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17年我市制定并印发了《柳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柳政规〔2017〕12号)、《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柳政办〔2017〕12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17〕16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有关事项的通知》(柳政办〔2017〕2号)等多项制度及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市各部门一是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审签、同步公开;二是拓展公开领域和内容,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并建立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三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增强决策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发〔2017〕62号)工作要求,柳州市下发了《关于修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7〕20号),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求各单位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工作。截止11月30日,柳州市各单位已按照要求制定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在网上进行公开。同时,我市各县区、各单位都做好指南的编制、更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变动的单位及时向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报送和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按照《柳州市各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继续完善设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及设立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建设,通过在115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向基层延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自治区要求,要求各级各单位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市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录入了454883条信息。同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各级各部门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及国家、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一)加强审计公开情况。

  我市全面公开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中央和自治区重点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尤其是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重点推进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含延伸审计的下属单位整改情况汇总)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2017年,我市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柳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号-柳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柳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2号-柳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柳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3号-柳州市园林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柳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4号-柳州市顺达水上公交有限公司2014年3月至2015年12月运营状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同时,在柳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开《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的报告》(柳财预〔2017〕638号)。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情况。

  1.我市各级国税局在实体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中,集中全面公开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报告,各办税服务大厅及时将过时陈旧的文件撤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办税服务指南、行政审批指南供纳税人查询;同时市国税局根据最新政策文件实时更新纳税服务规范、行政审批指南,并在办税服务大厅导税区、各个办税窗口设置纳税服务规范、行政审批指南,确保前台工作人员依规依法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2.我市地方税务局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宣传实效。一是狠抓宣传手段。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各级各类媒体及时发布营改增政策、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等税收优惠政策;线下,向纳税人发放《纳税服务承诺书》《税收热点200问》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加强征纳互动。营改增及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等政策出台后,为确保纳税人对政策的应享尽享,柳州市地方税务局不断加强征纳互动,完善互动形式。通过与纳税人建立短信、邮件、QQ群、微信、APP、纳税服务热线、网络在线咨询、办税大厅导税解惑等互动,以“一对一”“面对面”“一对多”的方式,听取纳税人意见,了解纳税人疑惑,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的个性化涉税问题。三是推进政策信息公开。柳州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的子网站,在网站中设置有“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及“广西地税政策法规”两个链接,只要点击链接即可直接进入相应模块,在链接网站中,可查询到各类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文件(包括营改增政策、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以及其他减税降费政策等)、税收优惠的办理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在门户网站的“地税新闻”和“媒体视点”板块中也实时更新转载营改增改革成效、落实情况,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及其他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等,确保政策信息的公开。四是回应纳税人关切。柳州市地方税务局在门户网站设置了“税企互动”板块,分为“局长信息”“在线咨询”“投诉举报”“问卷调查”等4个栏目,2017年,共收到纳税人各类网络来信31封,31条,答复31条,办结率达100%。 

  3.结合我市本级实际情况,我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印发了《2015年柳州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及《2015年柳州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于2015年12月26日正式公布,参照自治区财政厅做法,在柳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含《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我市财政局对《目录》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措施。对《目录》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规定凡未列入《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1月,我市印发并公开了《2017年柳州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同时通过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开市级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实施过程等信息。2017年我市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共64项,对批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均通过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各县区政府、市扶贫办、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等项目责任单位对项目进展情况也分别在各自政府、局、办网站进行了公布。 

  2.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目前,我市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国土资源类、国有资产类、公共(公益)事业管理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类等项目的交易信息除了在国家和自治区指定媒介发布外,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在国土资源交易信息公开方面,通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设置“国土资源”模块,指定专人在网上公开交易信息,实现土地交易信息同步发布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国有资产交易信息公开方面,通过与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签订备忘录,以“互联网+”的形式,将交易信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步推送。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已在财政部PPP网站(www.cpppc.org)及时公开我市PPP有关政策制度、项目进展等。截止目前我市共有16个PPP项目,16个已全面公开PPP相关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情况。

  1. 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6月29日,柳州市第十四届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的《柳州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合二为一,以“一表两单”的形式实现“两单融合”。新的权责清单共明确44个部门(单位)权力事项4086项、共性权力11项,明确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29048项。6月30日,我市印发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柳政发〔2017〕28号),并通过“中国柳州”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发布。同时,在市编办门户网站公开了联系电话及邮箱,方便社会监督。 

  2.集中发布投资核准事项清单。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激发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的活力,扩大合理有效投资,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24日印发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我市主动对接,按照最新的目录开展项目审批活动,并组织编制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事项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 

  3.加强“双随机”检查事项公开力度。一是印发了《柳州市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柳政办〔2017〕105号)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二是制定了《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三是牵头组织开展了三次“双随机”联合抽查并对自治区工商局随机抽取的柳州市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7769户市场主体,开展了抽查检查工作。目前,各项检查结果均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公示。 

  4.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搭建网办服务平台。2016年底,柳州市完成了“网上办事大厅二、三期项目”建设,并正式上线运行。升级改造后的网上办事大厅推动了全市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实现审批服务网上办理、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投诉与评价服务、通知与提醒服务等全方位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使各项服务制度落到实处。2017年,又推出“互联网+审批局”全流程一部式网办服务。办事群众通过登录网办大厅,体验“情景式引导、先审后验、批量申请、网上预约、信息自动填充、历史数据复用”等多项贴心的申办服务,全过程操作简易,无须重复提交材料,真正做到“智能化”全流程网上办事。截至目前,累积办理事项2万多件。二是打造掌上办事大厅。柳州市打造“指尖上的政务服务”,率先在全区开通了审批事项微信办理服务,办事群众全天候皆可通过手机完成审批业务的申办、资料上传、咨询查询等,实现“随时随地掌上办事”。申请人只需要对证件拍照,按照事项要求的材料上传文件,等候处理即可,做到“网上申办,一次领证”。目前,“柳州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的“掌上办理”服务功能可办理229项审批事项,与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项目一致,掌上办理大厅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能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模式。 

  (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国企经济运行信息公开。我市按月在市国资委网站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企业生产运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以及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2.做好国资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17年监管企业5项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我市国有产权交易信息与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公开我市九大集团重组整合等企业改革重组信息。开设“人事任免”专栏公开了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信息。及时公开涉及监管企业扶贫、社会公益、捐赠等履行社会责任的有关情况。督促指导柳化等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  

  3.指导监管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的通知》,督促市属企业依法依规公开企业信息。先后下发《关于加强企业信息宣传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信息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指导监管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我市农机局在门户网站开设了农机购机补贴及农机政策法规等专栏,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丰富农机政策讲解方式,深入解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新措施,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进度,以及每月发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八)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情况。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柳州市财政局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2.加大营改增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我市国税局按要求精心组织,召开柳州市营改增大辅导集中办公会2次,及时指导、总结各县区局营改增大辅导工作开展情况;其次开展分行业、分阶段、分规模对试点纳税人进行培训辅导,共举办220期,培训辅导纳税人6296人,以座谈会、走访、发放资料等形式辅导纳税人129920户纳税人,共发送资料142044 份,覆盖面达到100%;再次注重税务干部的培训,共组织培训200期,培训税务干部 3931人,同时分阶段开展税务干部营改增知识大竞赛,参加人员1032人,有效的提高了税务干部的履职能力。 

  (九)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情况。

  我市已在柳州民政信息网站公开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人数、资金支出情况等总体救助信息。及时更新柳州市扶贫信息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和扶贫脱贫信息,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审批、扶贫资金审批、贫困村脱贫批复、扶贫创业致富培训基地认定、2017年柳州市扶贫工作要点等内容。2017年,在“统一平台”和柳州市扶贫信息网主动公开各类扶贫信息139条。 

  (十)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

  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设置“环境监测”专栏,加强对我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声环境质量的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各点位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细颗粒物的监测数据的发布工作。2017年全年,通过柳州市环境保护网站主动公开空气质量月报12条、行政处罚信息65条。每天发布空气质量日报。每月公示柳州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情况、环保投诉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空气、水环境质量月报等公众关注的信息。每年发布我市《环境状况公报》。 

  (十一)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高等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我市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柳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高等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以设专栏的形式重点公开了“一带一路”媒体关注柳州职业教育专题、2017年柳州市学生资助政策专题、柳州市2017年招生考试工作专题、柳州市中小学校公开考试专题、2017年柳州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巡讲活动专题等涉及各级各类教育的专题14个。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柳州教育网公开了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进展及多元普惠幼儿园、集团化办园的信息,有力地宣传了我市的做法和成效。 

  2.有序公开全“改薄”、“义均”等重点工作。在柳州教育网开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办学条件”、“柳州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作为教育重点领域公开的阵地,定期动态更新,公开相关工作动态、重要文件、评估结果、进展通报、经验交流等信息。目前,2个专题共设置了13个栏目,有效提高了教育重点工作的公众知晓度。 

  3.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按职责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政策等信息。市教育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关于印发<柳州市2017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确认办法>的通知》(柳教基〔2017〕40号)、《关于公布柳州市2017年市区中小学学区范围的通知》(柳教基〔2017〕51号)等招生政策文件;在柳州教育网建立“柳州市2017年招生考试工作专题”,主动公开了义务教育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有效地保障了群众对事关自身切身利益的教育政策的知情权。 

  4. 开展卫生计生民意调查工作。2017年,我市卫计委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健康柳州2030”规划(征求意见)》、《柳州市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和《柳州市儿科医师培养计划(2017-2020年)(征求意见)》等征集意见的公告,向广大群众征求意见。 

  5.加强系统行风建,积极做好医疗信息公开工作。为提高卫生计生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市卫计委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对医院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权力运行、医德医风和行业行风建设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规范了诊疗服务行为。通过市卫计委门户网站以季度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了辖区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并对医疗机构费用指标进行排序公示。 

  6.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加快推进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柳政办〔2017〕151号)的要求,市卫计委将部门数据更新归集至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已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已公示、共享。及时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案例。截至目前未发现重大失信事件。推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全年共对100家受到卫生行政处罚的医疗机构执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并及时在市卫计委网站上公示,引导群众安全就医。 

  (十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信息。通过市食药监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自治区“统一平台”的行政执法栏目,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信息;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的项目、种类、依据、程序等信息,方便市民查询、监督,确保公众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及时公开食品药品执法检查工作信息,着重公布群众关切的各类专项整治成效,确保依法行政的法制性、有效性、权威性。 

  2.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按照《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责任科室、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内容等。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总局、自治区局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市食药监局门户网站开辟“案件信息公开”专栏,并在自治区“统一平台”的行政执法栏目予以公布,每月定期公开,今年以来,共公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计12期。 

  3.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在市食药监局网站开辟专栏,并在自治区“统一平台”的监督检查栏目和食品安全监管动态栏目将我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进行了公开,2017年共公开了24期抽检信息。 

  4.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信息。在国家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或修订后,及时在市食药监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进行了公开,使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信息,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三)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情况。

  1.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多渠道完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形式,在坚持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告栏、印发宣传资料及组织培训会等传统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的新形式,增强住房保障信息透明度。我市保障性住房实施“街道办事处一级审核,城区二级审核,住建委三级审核”的“三审核、两公示”和“政策公开、房源公开、审核公开、分配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做到全过程公开和全方位监督,确保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危改对象参与改造,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相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责任,把建设任务和监管责任层层分解。做到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严格按照申请受理、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及公示、县级审定及公示、审批及备案等五个步骤执行审批工作程序。实行县、乡镇、村屯三级公示制度,具体在村级、乡镇公示栏及县级政府网站上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危改对象名单进行集中公示,实现阳光操作,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3.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信息公开。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意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工程技术创新能力。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治理。通过日常检查巡查与重点督查,并结合履职考核、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提升工程质量。2017年,市住建委共检查在建工地2336人次,结合检查整改情况印发通报在市住建委门户网站公布,并通过举办观摩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将工程质量治理的各项监管工作措施向各责任单位进行宣传公开。 

  二是建立投诉、处理、反馈、总结、提升机制。始终把群众投诉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工程质量问题,按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群众。2017年,共接到信访、12345政府热线等各类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56件,全部按时处理并反馈,及时答复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程质量有关的政府信息。通过处理群众反映的开裂、渗水等常见问题,不断总结,以问题为导向,并此类问题作为工程质量治理提升的工作重点,落实到日常监管工作中,提升治理针对性,治理成效显著。 

  4.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

  一是招标信息公开。我市要求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网发布。二是截标、开标、唱标信息公开。我市要求截标、开标、唱标统一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现场视频音像监控,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受理,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如投标报价、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等信息公开唱标,现场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异议。三是评标结果公开。我市要求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所有投标人现场公布评标结果,接受投标人异议,招标人确认评标报告后,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中标人后发出中标公告。四是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信息公开。我市要求在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上必须载明招标监督部门名称和监督电话,以便于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五是招标投标备案各事项办理制度、程序和工作指南公开。包括专家抽取程序、异议和投诉提出和受理部门和程序等均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六是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和监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公开。积极探索招标投标数据的互联互通,简化办理流程,优化监管服务。 

  5.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为:在房屋征收现场张贴和发放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柳州日报》或《柳州晚报》公开;在城区政府网站公开。

  6.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2017年,在政府网站公开土地供应计划2条,土地出让公告31条,土地成交公告26条,房地产供应信息4条,城市地价动态监测4条。 

  (十四)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情况。

  2017年,我市安监局制定印发了《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和《柳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两库一单”的通知》等文件。其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及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储存经营企业、地下非煤矿山企业、露天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工商贸企业、涉粉尘工商贸企业和涉有限空间工商贸企业等9大类企业,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共计95大项,安全专家随机抽查随机事项共计76大项。并在市安监局网站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内容、抽查标准、抽查依据、抽查方法;公开安全监管执法信息50条,信息涵盖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 

  (十五)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情况。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文件精神,我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是制定《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制度》,要求各行政机关在制作、形成公文过程中,确定政府信息源头属性,为公文标注公开选项;二是制定《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要求各行政机关在涉及公民或法人的重大利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正式决定前,应当将拟定的方案和理由向社会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后进行调整,再做出决定。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制定本部门的落实“五公开”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 

  2.做好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工作。我市下发了《关于修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柳政务办字〔2017〕20号),要求各单位在2017年底前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各单位已按照要求,制定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在网上进行公开。 

  (十七)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情况。

  1.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定了《柳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柳州市各级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 

  2.做好舆情回应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43号),我市下发了《柳州市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的通知》(柳政办〔2017〕120号),从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确定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一是加强新闻发布平台建设、发挥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作用、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二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三是明确政务舆情回应主体、把握需回应的政务舆情范围、完善制度建设;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业务培训、纳入绩效考评。 

  (十八)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

  2017年5月,我市举行了第五届政务公开日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的领域和范围。一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各服务窗口通过设立政务公开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袋;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学习,要求全市各单位工作人员以政务公开日主题活动为有利契机,通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办国办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了解、熟悉政务公开工作,形成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三是开展政务公开知识测评。活动期间向县区及市直单位共发放了3000份试卷,要求各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测评,通过测评加深全市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了解,使政务公开的观念深入人心,从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全体干部、工作人员推行政务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活动,活动由线上互动类、现场互动类两个板块构成。5月27日,“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微信公众号正式启用,市民朋友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互动交流栏目”、柳州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办事互动栏目”等载体进行线上互动,了解部门职能、观看动漫展示、填写调查问卷、参与有奖问答等。活动当天,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50多人进行现场互动:参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感受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观看电子招投标演示,进行摸拟抽取专家体验,举行座谈会,征求与会人员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现场咨询;五是开展政务服务进企业活动。5月4日,我市举行了“柳州市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通过活动协调解决业主在办理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环评、消防等事项遇到的困难;六是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服务,完成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二三期项目、柳州市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工作,实现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的无缝对接、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互通,开展项目协调会,对各部门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协调解决;七是开展“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活动,要求各网站维护单位认真做好网站维护、核查工作。 

  2.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维护工作。

  一是全面梳理,查找问题。2017年,按照国办确定的普查标准和自治区“周检测、月监测、季普查”要求,开展了4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1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1次永久下线和例外网站专项检查。并配合国土局开展1次“问题地图”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大量空白栏目、栏目更新不及时、办事要素缺失、互动回应不到位、网页链接不可用等问题。每月按时组织开展政府网站自查监测并收集报送《全区政府网站自查报告》。每天坚持查看所有网站可用性、首页不更新等情况。 

  二是明确责任,持续整改,健全机制,跟踪落实。首先,建立联络员机制,掌握网站维护人员和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发现问题时及时联系;其次,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把网站普查情况纳入电子政务督促考核中,对被国办或区办通报的直接扣分,对被检查出不合格的也将在评估总分中扣分,由此让各单位重视。对检查出问题的网站,通过通报、发函、电话、QQ等方式督促、跟踪问题网站整改情况,直到网站整改到位。再次,针对网站问题多发的一些县区,赴县区进行调研座谈,极大提高县区政府相关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网站维护意识,督促收效显著。2017年度调研的县区有: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柳南区、鱼峰区。最后,按照国办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督促无力维护网站下线迁移,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通过以上举措,有效解决全市政府网站“四不”问题,让网站健康状况不断趋好。2017年4个季度,在自治区的抽查中,我市合格率分别为98.33%、93.88%、100%、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市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市加强对各单位主动向“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报送信息的监督力度,每两个月通报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要求各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市各级各部门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96305条信息。 

2.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我市共举办了70场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建设计划;中国-东盟(柳州)汽车工业博览会;初、高中招生情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情况;生产安全情况;开展重大活动的情况;2017年柳州市重要政策解读等。

  3.通过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更快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17年,我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万多条。各单位也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市国税局升级改版了“柳州国税”微信公众号,以服务创意大赛为载体,创作宣传精品,持续适时推出最新政策宣传和解读,下辖的柳南区国家税务局、柳北区国家税务局等9个国家税务局都已开通政务微信;市行政审批局一是开通了掌上办事大厅微信功能,做到随时随地,不受时空限制,让市民足不出户即可了解进度、办理业务;二是开设“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微信公众号搭建微信公众号,创设微展示”“微服务微互动三大模块,以及动态新闻等11个栏目,2017年共推送26期、67条动态信息,关注人数近千人。 

  (三)主动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市各级各单位向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3552份。 

  (四)政府网站内容情况更新情况。

  2017年,我市紧扣国家、自治区考核指标和有关政策文件,做好“中国柳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优化栏目和内容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水平。 

  1.对各县区、部门要求发布在门户网站的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民意征集、专题报道等内容既严格把关,又抓紧落实,按流程与各部门做好对接工作,及时发布信息。 

  2.优化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三大主体功能。 

  一是在网上办事方面,新增其它部门办事服务板块,整合19个部门的网上办事系统;对办事服务事项进行诊断,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政策和形势,策划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两个重点业务服务专题。 

  二是在政务公开方面,新增减税降费、产品质量提升、环境保护信用体系、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本地区工作计划、规划解读等栏目,并策划建立2017年政府为民办实事专栏。 

  三是在互动交流方面,改进市长信箱来信统计功能,准确反映来信、答复和公开的情况;新增市民常见问题汇总栏目,便于网民查询;改进民意征集在线提交建议意见功能;集中发布创城热线系列在线访谈实录。 

  2017年,“中国柳州”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6644条,英文网站发布2614条。在2016年全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中国柳州”位列地市级网站第三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我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31件,其中:当面申请321件、网络申请6件、信函申请104件,目前已全部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49件,占11.37%同意公开”175件,占40.6%同意部分公开”79件,占18.33%不同意公开”20件,占4.6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7件,占10.9%;“申请信息不存在”39件,占9.05%告知作出更改补充”7件,占1.62%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5件,占3.48%。 

  2017年我市接到的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比去年增加了79件,增幅为22.44%。申请公开的内容中,涉及征地拆迁信息的比例较大,其中向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以及柳东新区等5个部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最多,合计数量为352件,占全市依申请总数量的81.68%。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柳州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上报备案制度》,对于属于本单位的不予公开信息进行上报备案。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完善设立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依申请受理中心建设,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并要求各行政单位确定本单位依申请受理机构、制定依申请受理流程。目前,各级各单位都按照要求设立了依申请受理机构,其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单位都将依申请受理机构纳入了政务服务中心,对于依申请公开都做出了规范性答复,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有收费现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市发生52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8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4件被自治区复议办依法纠错,1件延期答复,29件经调解已撤回复议。相比2016年,2017年我市被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的数量大幅上升,涉及的内容大部分为征地拆迁方面,数量为47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文件类政府信息属性设置困难。目前尚没有出台更为细致系统的标准,对于文件属性的确定缺乏较为确切的依据,部分工作人员对哪些文件可以公开、哪些文件不可以公开把握不准,特别是一些文件内容较难把握。 

  2.目前县区政管办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编制和工作人员非常少,身兼数职的工作现象非常普遍,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被动,推进不利。 

  (二)改进情况。

  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工作。一是做好各单位在查阅场所、“中国柳州”门户网站、自治区“统一平台”材料报送情况收集和监督工作,并每2个月进行一次情况通报,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二是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到各县区、各单位实地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督促各县区、各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召集全市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工作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3.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重点做好政务公开日系列活动,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的领域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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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3-12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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