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20 10:55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5号)以及市行政审批局相关文件要求,由柳州市烟草专卖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本年度报告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柳州城区自律互助小组微信公众号、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公示栏和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公开栏、政务中心烟草窗口专用触摸屏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三中路74号,邮编:545001,联系电话:0772-5373012)。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2018年我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三严三实”学习活动,依据国家“一服务、两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柳州市政府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我市行政审批局筹备及成立工作,加强“一服务、两公开”机构调整、人员配置、职责分工建设。为此,我部门常设1名专职工作人员、5名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服务的质量与及时性。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若干具体工作制度,如首问责任制、依法公开程序等进行修改完善。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考核,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速度与正确率,保证群众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本年度,我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未发生需要更新内容,继续沿用已公示版本。现有指南内容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我部门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相关工作的推进,加大对网络信息建设的投入,持续加强本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柳州城区自律互助小组微信公众号、政务中心烟草窗口专用触摸屏等平台的建设。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平台维护,以及公开信息的报送工作,并纳入考核。属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20日内将该信息在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柳州城区自律互助小组微信公众号、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公示栏和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公开栏、政务中心烟草窗口专用触摸屏进行公开,并加强同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学习其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经验,配合市行政审批局完善本部门在行政审批局服务窗口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完善查阅窗口、资料索取点、热线电话、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查阅形式及平台的建设。
二、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我部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等相关文件精神。并以此为指导,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流程、人员等方面建设与投入,夯实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
二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配合好市行政审批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并在配合中学习,促进本单位相关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是我部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柳州市行政审批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并加强部门内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部门严格按照柳州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满意度较高,因此并无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年度,我部门未通过政府公报发布相关政府信息,而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途径主要是依托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柳州城区自律互助小组微信公众号、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公示栏和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公开栏、政务中心烟草窗口专用触摸屏公开。主要公开信息为行业内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依法需主动公开的内容。
2.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年度,我部门未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媒体的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柳州电视台、柳州日报、南国今报、新华掌媒等公共媒体合作,积极公开发布行业内相关信息及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信息。此外,还充分利用行业内期刊、杂志、报纸,如中国烟草杂志、东方烟草报、广西烟草、桂烟之友、柳州烟草等烟草系统等现有报刊及时发布提醒群众有关法律法规修改、卷烟销售及专卖办证、市场查处等方面消息。此外,我部门还充分挖掘新媒体潜力,建立相关微信公众号,拓宽群众查阅渠道。
(三)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部门向行政审批局、档案馆、图书馆三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3480条。其中依申请办证信息389条,注销、收回等依职权许可证信息205条。
(四)门户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按照国家、自治区及烟草行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我部门指定专职人员1名负责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柳州城区自律互助小组微信公众号、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公示栏和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公开栏、政务中心烟草窗口专用触摸屏的维护更新工作,属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均能及时准确进行公开,并在网站立即进行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本年度,我部门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对于当面咨询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我单位均能在现场及时答复,至到群众满意为止。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本年度,我部门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部门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局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工作,相关设施均依托市行政审批局相关功能,能够满足办事群众常规性需求。另外,我部门还针对群众咨询较多的情况,在三中路城区烟草专卖局证件咨询接待室、内管股办公室及各专卖管理所办公室等三处设立了接待场所。接待场所设施完备,各种设备均有专人统一负责维护,并有专人负责接待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国家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我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所需费用列入单位经费,不向申请群众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部门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客观条件以及部门职责划分的不同,我部门目前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上仍然达不到相关先进工作单位的设置要求。
2.受行业具体情况限制,我部门全年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均为0件。因此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工作实践能力不足,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通过加强制度、流程建设与资金、技术、人员投入,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停止使用后,我局及时联系建立了新的公开平台,通过接入柳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机构设置更加趋于合理,硬件设施也更加完毕,基本能够满足目前群众的常规需求。
二是通过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与水平有了全面提升。
八、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柳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
2018年12月20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