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20 15:15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融水苗族自治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和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融水县融水镇人民路会展中心二楼,邮编:545300;电话:0772—5127583,电子邮箱:rsxzwb5135787@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我县根据《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列席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调整充实自治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及20个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有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构建了统一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形成了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抓好督查落实。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六项行动,将“五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办文办会程序,组织各级各部门制定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成16项重点工作、28条具体措施,明确牵头部门,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9月开展了全县政务公开专项督查,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三是规范政策解读。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就解读依据、机制、主体、范围、流程、时限、内容、形式、渠道、考核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的政策体系,不断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加强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四是强化绩效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在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绩效考评体系的权重均提高到了4%以上。将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依申请公开、审计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等工作列入绩效考评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和奖惩激励作用,不断推进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制定了《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三)创新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
2018年5月25日上午,我县在县芦笙广场举办了以“深化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第六届“政务公开日”活动,参加活动的有47个部门(单位),工作人员144人,共展出宣传板报45块,发放资料5000余份、宣传物品2000余份,出动消防宣传车播放消防安全常识视频2个多小时,接受群众咨询3000多人次,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政务公开日不仅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而且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日常更新和维护,健全内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优势,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二是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基层信息化平台的内容保障和审核发布工作,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三是利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内外网、查询机和LED电子显示屏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各种惠民信息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四是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管理,优化查阅环境,提高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376条,内容包括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等,在主动公开工作中,着力加强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一)推进政策解读。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县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出台的重要政策,其相关解读材料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理顺解读机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8年共发布《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有机产业奖励扶持办法》、《融水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融水苗族自治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等22个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二)做好文件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鉴于有部分单位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已调整,新负责的同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不甚了解,年初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分类、范围、原则以及具体要求,并做好发文登记和备案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文件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共发布文件类信息369条。同时,督促、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部门主动向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局、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共2859份。
(三)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2018年,将《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融水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征求意见稿)》、《融水苗族自治县2018年发展特色产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和《融水苗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等17份政策文件进行预公开。
(四)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
各乡镇、县直部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制定会议方案时,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
(五)审计信息公开。我县及时全面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2018年我县出台审计报告3份,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已到期完成整改3份,按时在网站上公开整改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保存备查。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都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都能够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18年,全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相关单位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申请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依法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4月1日前,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各级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实际工作中,各级行政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2017年4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全面取消了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包括信访、举控)和电话投诉。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上级要求和广大公众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政策解读和关切回应工作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仍需规范、公开载体建设尚待完善、业务能力亟待提高等。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9年打算如下:
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