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19 16:37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精神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文件要求,柳东新区管委会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设置及队伍建设情况
柳东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自2008年以来,一直设置有专门机构——柳东新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6名,其中在编人员2名,聘用人员4名,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在柳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内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均安排有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雒容镇、洛埠镇均成立“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柳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柳东新区管委会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新区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财务保障。
同时,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多次举办政务公开知识培训,集中向各部门(单位)印制发放配套资料和宣传手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柳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服务水平。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柳东新区管委会结合职能特点和运行实际,制定并完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柳东新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充分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9年,以简明实用、方便群众、有利工作为原则,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和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运行情况
柳东新区管委会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推动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充分利用管委会门户网站和各行业部门网站平台,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结合宣传栏、板报、大型LED屏、办事指南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公开工作,做到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二是顺势而为,积极打造柳东新区政务新媒体平台,目前已开设2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雒容镇还开设“今日头条”及“抖音”号,发布社会公告类事项、工作亮点和进展情况,形成覆盖范围广、设置功能完备、运行顺畅的政务微信公众信息服务体系。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一是通过定期开展政务公开自查与抽查整改等方式进行工作监督考核,要求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实施责任追究。二是通过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针对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整改。
(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新区本级、各部门(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57条信息。
2.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雒容至东泉段一级公路、柳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智能交通产业园项目、文化广场项目等多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共10条信息。
3.社会保障信息公开
(1)教育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柳东新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教育信息。
(2)医疗机构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柳州市柳东新区乡镇卫生院2019年医疗信息》等12条信息。
(3)低保救助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柳东新区2019年社会救助信息发放表》等12条信息。
(4)为民办实事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2019年1-8月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
(5)扶贫脱贫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柳东新区2019年高质量扶贫产业扶贫提升行动方案》《柳东新区2019年高质量扶贫就业扶贫提升行动方案》、《柳东新区2019年高质量扶贫危房改造提升行动方案》等5条政策信息。
(6)公共资源配置
及时公开新区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信息、限价房公告等7条信息。
(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7 |
27 |
5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46 |
-6 |
2467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6 |
0 |
2474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80 |
+68 |
2420 |
行政强制 |
30 |
0 |
105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3 |
20723.74万元 |
(八)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存在问题: 我委近两年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进步,但信息公开工作任重道远,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解决。一是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不够,需进一步规范流程,使其更高效、有序。二是信息公开载体和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丰富。
下一步计划: 2020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出部署。我委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最佳载体作用,完善新区门户网站建设,深挖互联网+政务公开模式的潜力,丰富公开载体功能,探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纵深化发展,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止。本报告在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89号企业总部大楼行政审批局,邮编: 545616,电话:0772-2671062,电子邮箱:ldzhengwuban@163.com)。
柳州市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