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1-27 16:10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现将我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柳州市政管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全面推进“五公开”为主线,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功能、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公信力不断增强。
(一)优化机构人员设置,完善公开工作制度
我局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政务公开组、信息公开组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组,并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每年度内要明确一名固定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便各项工作及时开展,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对主动公开的工作文件,经责任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局领导审定后,各单位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报送,将信息统一发布在柳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展开。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突出重点,加强各项环保信息公开
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在信息公开栏目下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四大版块。其中,在信息公开指南中,详细说明了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分类、主动公开的范围、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流程、收费标准等,并附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简单明了的告知群众何为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新旧媒体齐发力,多种渠道共公开
2020年,围绕柳州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污染防治攻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在柳州主流媒体刊播新闻报道约295篇,讲好柳州生态环保故事。做好例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召开“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闻发布会”“2019柳州市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等4场新闻发布会、通气会,邀请多家主流新闻媒体参会,放大生态环境保护主流声音。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运维、应用、监管等制度机制,指定专岗专职,配备内容审核、编辑排版和技术保障人员。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与规范性。2020年以来,“柳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保证每日更新,共编辑微信366期,1251条,阅读量26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等信息均通过柳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柳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上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绩效宣传、工作动态、国内动态、企事业环境信息公开、环保宣传教育、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十九大专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绩效考评公示、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信息公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等16个专栏,2020年,共发布信息1443条,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1条,“信息公开指南”栏目1条,“工作动态”栏目174条,“公文通知”栏目141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栏目10条,“大气污染治理”19条,“土壤治理”栏目20条,“固体废物处置”5条,“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14条,“财政资金”34条,“其他环境业务信息”栏目57条,“空气质量月报”栏目11条,“行政处罚”61条,“自然生态保护”3条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报送我局印发的主动公开文件72份。
新《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我局涉及的主动公开主要情况如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7 | 1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8 | 增69 | 157 |
行政强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6 | 3140.8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着工作体系不够完善,公开力度不够强,信息平台建设薄弱等问题,还需不断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督查机制,加强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加大实时读网频次,做实日常监测,加强对栏目不更新,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监督;充分发挥评价督促推动作用,会同第三方机构做好测评工作,明确工作短板,及时补缺补差。进一步细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机制、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加大基层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进一步提高“五公开”实效。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继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督察、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等重点领域执行、管理、结果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以网站征询、召开会议、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邀请公众、专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相关工作,增强决策透明度。
(三)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门户网站建设,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内容准确权威;优化网站版式,做到访问便捷、界面友好,不断提升公众网上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继续发挥政务微博、微信新媒体的作用,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0日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