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1-01-29 16:35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2020年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 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柳州市财政局网(http://www.lzscz.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2号,邮编:545006,电话:0772-2622400,电子信箱:lzsczj888@126.com)。
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0年以来,根据《2020年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柳政管发〔2020〕12号)要求,市财政局立足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强化工作举措,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积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良好局面,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联动,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一是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市财政局严格遵守并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开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19〕142号)文件精神。严格贯彻执行《柳州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五项制度。
二是加强宣传指导工作,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制度上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统一。认真落实保密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在流程上,通过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防止发生泄密事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努力推进政务公开。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局办公室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门户网站专栏建设、依申请公开工作等多个方面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强力推动完善各类文件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完善及确认工作。不定期对文件公开属性予以核查。
(三)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认真编制《柳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柳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规范建设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置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四个子栏目,栏目实现了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和数据互联互通功能四优化。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在信息公开页面,设置有依申请公开子栏目,方便申请人查看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内容。
(四)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将属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政府信息分成负责人信息、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政策文件、数据发布、人事信息、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公开、权责清单、重要活动、公开资源交易和重点领域公开等多个类别,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
(五)做好政务公开解读回应
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20年出台了2份规范性文件(柳财规〔2020〕1号、柳财规〔2020〕2号),已在局官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子栏目向社会公开。在其他政策解读方面,在柳州市财政局网站公布各类财政信息,包括财政机构有关情况、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动态、会计管理等方面内容;及时公布人事变动情况。同时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积极响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参加各类政策说明会。为打破以往机械解读文件和政策的工作方式,减少社会对政策的错读、误读,推进并拓展政策解读,市财政局积极参加各部委办局举办的、针对特定受众和服务对象的政策说明会。向特定受众和服务对象讲清、讲透拟落实的工作和政策,让服务对象在充分了解政策的基础上用好政策,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取得预期工作实效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对涉及全市财政发展、金融发展、公共利益的重大问题事项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从起草阶段即要求对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通过征求相关县区、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重大财政政策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经过合法性审查、签发公布和备案后,属于主动公开的及时公开发布。
二是推进执行公开。市财政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定期对主动公开文件进行梳理,及时更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均能在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柳州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文件1207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246条;柳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下属预决算公开平台181条,局网站动态栏目更新54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237条,“局长信箱”办结事项9件、12345办结事项58件。
三是推进管理公开。认真编制《柳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柳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成机构概况、信息公开、财政动态、政策法规、财政数据、政府采购,以及办事指南、局长信箱、评议调查等多个类别,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
四是推进服务公开。一是编制《柳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柳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做大程序规范、标准清晰、便民高效。二是公开与政务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置政策法规专栏,及时上传更新上级规范性文件、本级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法规三部分内容。三是推动公共企业事业办事公开情况,设置便民服务专栏,做好办事指南、会计事务所信息查询和下载中心栏目,通过规范页面设计、明确板块分类、统一内容格式、增设年度区分、强化搜索功能等五个方面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的运行,让信息不仅阳光化,更便民化。
五是推进结果公开。一是主动公开为民办实事、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直达资金使用和经济运行情况等事项;二是主动公开本机关负责办理的政务事项办理结果;三是主动公开2020年度牵头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结果。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27159(代理机构+会计考试报名)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8 | 0 | 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 | 611827.8元 |
三、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强化网站建设,规范设置栏目。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置依申请公开子栏目,栏目包括柳州市财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内容,方便申请人按规定及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二)规范办理流程,加大执行力度。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内容进行核实并按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如申请人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存在且可公开的,及时提供相关情况;申请内容已主动公开的,及时提供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对于申请内容不宜公开的,详细说明依据和理由。通过加强对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审核把关,确保工作流程规范、有序,防止出现泄密、应公开未公开等情形。2020年以来,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严格按要求及时办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2020年,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2020年,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20年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法定公开时限内、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子栏目下,发布2019年决算说明及2020年预算说明(含政府预决算报表和“三公”经费信息)。二是在法定时限批复各市直部门预决算,同时督促非涉密部门按时做好信息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三公”经费信息,并对经费增加进行对应说明。三是坚持采用“一站式”发布方式,将市直非涉密部门公开的2020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部门决算汇集到柳州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进行统一公开。通过部门公开和财政公开实现“双公开”,着力落实和推动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四是指导全市各县区财政部门积极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对上对下做好信息互通,着力规范财政预决算公开行为。
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学习,编制“一图读懂”系列,通过简洁易懂的图片、表格与文字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向公众解读柳州市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方向和资金额度等有关信息,切实提高了财政预算的可理解性与可监督性。
(二)根据政府债务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截至目前,2019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结构、新增债券情况已随2020年预算进行公开,2020年政府债务情况将按要求进行公开。
(三)按照柳州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栏、广西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栏公开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栏、广西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告栏公开采购需求信息公告2085份,中标、成交结果公告1820份。截止2020年12月31日,按规定时限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监督检查栏、广西政府采购网监督检查栏公开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11份;按规定时限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监督检查栏、广西政府采购网监督检查栏公开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按规定时限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监督检查栏、柳州市财政局官网信用建设公开栏、广西政府采购网监督检查栏、中国政府采购网监督检查栏、柳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领域的信用建设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为顺利。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将财政网站作为政府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互联网络的强大功能,发挥财政网站便民、快捷、准确的信息传输作用。二是提升信息化网络服务,加强网上办公功能,提高财政行政效能。建立严格审查制度,确保每一条动态类信息加挂财政局网站后准确无误。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须报告情况。
柳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