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2-20 14:49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融水县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柳州市政管办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柳政务办函〔2020〕23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巩固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机制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调整充实自治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及20个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有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构建了统一的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形成了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抓好督查落实。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六项行动,将“五公开”要求融入行政机关办文办会程序,组织各级各部门制定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牵头部门,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年内开展了全县政务公开专项督查,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三是规范政策解读。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就解读依据、机制、主体、范围、流程、时限、内容、形式、渠道、考核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的政策体系,不断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加强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四是强化绩效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在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绩效考评体系的权重均提高到了5%。将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依申请公开、审计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等工作列入绩效考评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和奖惩激励作用,不断推进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健全我县政务公开基础制度体系,年内印发《融水县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融水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融水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文件,以标准为基、规范为纲,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各流程规范,建立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等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制度;着力加强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建设,分别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等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日常更新和维护,健全内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优势,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二是利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内外网、查询机和LED电子显示屏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各种惠民信息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三是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管理,优化查阅环境,提高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服务水平。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使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融水县政务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落实“五公开”要求,开设公开专栏20项,年内共发布信息达2538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562条,政府文件类895条,新闻动态类1081条;二是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交管、人社、公积金政务服务分中心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共6万余份,以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结合人口普查、旅游网点、创业富民招聘会等活动,通过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以送政务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的方法,解决群众各类问题;四是加强与网宣、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媒体发布的事务公告、政策宣传、部门工作等信息达1800条以上,在人民网回应社会舆论9条。
(五)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各乡镇、县直部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制定会议方案时,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
(六)审计信息公开。我县及时全面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8 | 15 | 12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076 | -25 | 7644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96 | -35 | 14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39 | -921 | 7512 |
行政强制 | 5835 | +108 | 594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0 | +8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63 | 12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保存备查。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都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都能够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0年,全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包括信访、举控)和电话投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上级要求和广大公众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政策解读和关切回应工作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仍需规范、公开载体建设尚待完善、业务能力亟待提高等。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21年打算如下:
深入实施《新条例》,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融水县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融水县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14楼,邮编:545300,电话:0772-5135787,电子邮箱:rsxzwb513578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