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01-29 16:50 浏览量: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我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局公开办的主任,办公室科员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等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局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先后建立了《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听证会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应急处置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回应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舆情风险评估制度》《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1年柳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改完善《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已编制并于2021年8月23日,在我局门户网站调整更新了2021年《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于2021年1月29日在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公布了《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要通过“中国·柳州”门户网站、我局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布,其中我局门户网每年均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由我局与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盈和动力共同维护,每月更新信息约63条。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发布信息662条,微博“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发布信息1013条,抖音号“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发布信息145条,我局投放至“今日头条”app的信息共472条。通过以上途径对外发布活动情况、通知公告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坚持政务公开透明,深入贯彻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全年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如下:
1.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2021年,我局共制发主动公开文件41件,通过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3046条,组织新闻媒体参加“‘2021开年游柳州’精品旅游线路推介会暨柳州旅游消费券发布会”“‘壮族三月三 相约游柳州’2021年中国·柳州‘鱼峰歌圩’全国山歌邀请赛开幕式”“2021柳州市文博旅游艺术周启动暨‘风情柳州 旅游集市’开幕式”等活动并进行宣传报道。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虚假、不完整信息。
2.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门户网上发布机构概况、通知公告、文化要闻、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数据统计、财政预决算、非遗传承人、职称申报、行政处罚决定书、“双公示”目录及台账、2021年免费开放项目场所、疫情防控等信息754条。
3.政府财政信息情况。2021年4-8月,我局陆续将局机关及系统单位的2021年部门财政预算说明、2020年部门财政决算信息于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信息-财政信息”栏目中公布。
4.政府集中采购情况。我局按政府采购工作采购、招标等情况均按要求在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开,2021年,我局集中采购市级应急广播平台建设、机关办公设备采购、文化旅游市场宣传等项目共计6项,采购金额共计174.915万元。
(三)规范性文件发布及实施情况
1.2021年,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品质和行业服务水平,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我局拟稿并请示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文化旅游名城奖励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21〕3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对原有《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旅游名城奖励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16〕65号)进行修订。5月27日,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文化旅游名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柳文广旅发〔2021〕38号),进一步明确柳州市建设文化旅游名城奖励申报范围等,确保奖励资金发放的申请、审核、批准等各环节合法公正、真实有效。《奖励办法》正式印发后,我局及时将《奖励办法》正文、政策解读、配套文件、2021年申请通知(柳文广旅发〔2021〕3号)及给予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等34家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的结果通报(柳文广旅发〔2021〕17号)等相关资料公布在我局门户网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和柳州市司法局《关于编制行政违法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的通知》(柳司通〔2021〕42号)有关规定,结合行政执法职能,我局于12月21日制定并印发了《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文化旅游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柳文广旅规〔2021〕1号),将正文及政策解读及时公示在我局门户网站,全套资料送至市司法局备案,为文化和旅游市场提供更加宽容的发展经营环境,引导和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激发市场创新活动,提升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促进柳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3.根据我局于2020年印发的《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享受特殊津贴文化名家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柳文广旅规〔2020〕1号)、《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蒋远金等5名同志为“柳州市第一批享受特殊津贴文化名家”的决定》(柳委〔2021〕31号)精神,为积极发挥我市第一批享受特殊津贴文化名家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促进城市文化人才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文化人才的创新创造能力,我局印发《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成立柳州市第一批享受特殊津贴文化名家工作室的通知》(柳文广旅发〔2021〕78号),决定成立文化名家工作室并接受社会监督,相关信息已同步公布在我局门户网站。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在办公室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接待点,2021年度没有收到群众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的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在《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2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我局门户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存在文件杂乱问题。我局立即对网站进行分类进行调整,将我局、市级、及区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相关政策法规归类至“区市文件”子栏目,国家级文化广电和旅游相关政策法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等文件归类至“其他文件”子栏目,以便群众查阅。
(二)我局发文登记本中部分请示、报告、磋商信函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理由错误。我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管办建议将这三类文件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理由更改为“过程性信息”。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强化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加强与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宣传联动,及时有效的发布各类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