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柳南区 发布日期:2022-02-16 14:25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柳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潭中西路10号,邮编:545007,电话:0772-3617200,电子邮箱:lnqzwfw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托柳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行政法规、规划政策、民生保障、行政许可事项以及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等政务信息。国务院信息、柳南动态等新闻动态栏目,政策文件、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开、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双随机、一公开、为民办实事等专题专栏栏目,区长信箱、智能问答等互动交流栏目均得到了及时准确的更新。2021年柳南区通过柳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539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54条,通过今日头条公开信息139条,通过抖音平台公开信息68条。
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政策说明会加大对重大政策的公开、解读。我区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和2021年9月22日组织开展了两场政策说明会,分别是柳南区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最后一米”工作新闻发布暨政策说明会和广西柳州市柳南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2020—2025年)政策说明会,邀请媒体、企业及群众参加,现场解读政策,接受媒体、企业及群众的提问咨询,增进了公众对政府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使群众更清晰地了解该政策,受益于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严格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柳政办〔2021〕57号)的程序和标准,通过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1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已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1件,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效率提升。柳南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将政务公开作为首要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积极指导全区各单位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对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信息审核把关,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促进网站内容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网站内容安全可靠。
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和动态更新工作。根据《条例》工作要求,我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政府门户网站检索政府信息。编制完成了柳南区本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信息类别、内容描述、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5个标准要素,围绕机构职能、发展规划、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等23个方面向社会主动公开,依法确定“公开什么”的范围,有效解决过去“公开与否”界定不明晰的问题,2021年在2020年完成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础上,探索编制村委会公开事项清单,使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完整、工作流程更加规范、公开平台更加丰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提高行政效能的全局性和长期性工作,是依法行政、建立法制社会的重要举措,是预防腐败、建设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柳南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注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1)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等对外公开服务窗口的场地、资源等便利条件,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受理窗口的功能,设立自助办税终端设备、营业执照自助一体机、智能填表系统、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电脑自助查阅服务区、人工查阅服务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区,探索人性化、个性化服务模式,满足不同群体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利用的需求,打造政府公开信息现场查阅服务的主阵地。
(2)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以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信息服务。2021年我区通过柳南区人民政府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精彩柳南”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引导正确社会舆论导向,进一步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载体效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前社会反映预判和公开后舆情引导,通过信息公开手段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61号)要求,为建设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柳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一系列的整改升级,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柳南区成立了由区政府党组成员任组长,各镇(街道)和政府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等任成员的柳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明确了各镇(街道)、政府机关各部门共38个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根据《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柳南区政管办定期对各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条例》规定及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单位,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89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41 | ||
行政强制 | 8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3 | 0 | 0 | 3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在探索和实践中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全面性需要加强,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政务公开全覆盖无死角,同时探索“互联网+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等新模式,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让民生焦点更透明、基层群众办事更便捷,使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政务公开带来的便利与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