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1-30 09:55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thjj.liuzho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南路16号柳州生态环境局;邮编:545006;电话:0772-2621337)。
一、总体情况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高质量建设美丽柳州。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柳州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行政权力进一步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有序推进。本年度通过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1092条,包括政务动态信息487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34条、空气质量日报365天,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管理信息32条,其他信息539条;“柳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054条,通过中央、自治区、柳州市主流新闻媒体公开信息667条(其中各类媒体报刊221篇、电视新闻43条、APP 308条 、微信95条),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政策说明会1场,媒体集中采访活动11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自然人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办理并予以答复,及时办结回复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对照本年度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围绕重点工作、社会热点,融合信息公开、数据开放、政务服务等完善平台建设,对网站进行了优化调整,大力推进局“柳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政务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完善与运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前审查、依法审查,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注重对个人隐私、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防范泄密风险。探索建立局社会评议制度,开展意见建议征求,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2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但在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规范性文件多元化解读、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还需继续改进,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更加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确保公众知情权。
二是进一步拓展政策规范性文件多元化解读。我局发布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要求同步开展图片解读和文字解读,但图片解读的丰富性、易读性要进一步加强,要做到深入浅出,清晰明了。
三是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推进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