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2-16 14:30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由柳州市鱼峰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地址:柳州市鱼峰区静园路2号,联系方式:0772-8805630)。
一、总体情况
(一
)
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围绕”企业服务年”,服务经济中心工作,稳定经济基本盘。加强减税降费、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栏目信息公开,依托于鱼峰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367条。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采集“互联网+监管”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107条,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
二是提高解读回应效能。今年我区通过政府网站同步解读政策文件9份。由区政管办牵头,区市管局、卫健局、文旅局、消防大队共同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说明会,由鱼峰生态环境局开展鱼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政策说明会文件的政策说明会。
三是聚焦群众需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征集意见4件,回复“区长信箱”信件59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本年度我区及各部门共收到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4件,法人申请4件。结转上年度办理1件,全部办理完结无结转下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诉讼5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我区制定鱼府规〔2022〕号文件6份,鱼政发〔2022〕号文件33份,合39份,其中主动公开25份,依申请公开6份,不予公开7份,保密件1份。主动公开文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于鱼峰区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性文件同步解读9份。
本年度我区制发6份规范性文件,并开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规范性文件2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5份。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本年度鱼峰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367条。“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48条。
(四)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列入鱼峰区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无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2 | 2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48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549 | ||
行政强制 | 12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81.0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 | 4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2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1 | 1 | |||||||
(七)总计 | 14 | 5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1 | 3 | 1 | 4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区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和群众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进和改进我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对政务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渠道、要求、责任追究等细化具体规定,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加强督导和检查,保证各项措施的实施。加强对本单位的日常监管、指导和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规定程序等方面的责任,确保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政策的理解和操作技能的训练。我区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和要求,从而有效地提升我单位在这方面的能力。
(四)强化监管,健全评价体系。我区将加大对各部门在履行职责、履行政务、落实措施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促进机关依法主动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6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