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1-30 10:35 【字体:小中大】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涵盖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年度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thjj.liuzho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南路16号柳州生态环境局;邮编:545006;电话:0772-26213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加强网站建设,督促各科室、单位及时发布重要信息,全面反映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注重加强对目录的维护、信息的分类、信息发布的质量、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等方面的核查,不断规范目录设置情况和信息发布质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通过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787条,包括政务动态信息217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26条、空气质量日报365天,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管理信息55条,其他信息489条;“柳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794条,通过中央、自治区、柳州市主流新闻媒体公开信息698条(其中各类媒体报刊235篇、电视新闻47条、APP 271条 、微信145条),举办新闻发布会5场,政策说明会2场,媒体集中采访活动10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自然人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信息公开申请均依法办理并予以答复,及时办结回复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和公众关系的重要渠道。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局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持续推进局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规范管理,对照指标体系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系统化梳理各类信息内容,明确规范化要求,并及时公开发布,规范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进一步增强媒体融合效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不断创新网络宣传方式,利用“柳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政务抖音号等多种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构建政府信息公开矩阵,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效率。2023年1-12月,“柳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794条、“柳州生态环境”新浪微博1031条、“柳州生态环境”抖音/视频号154条(其中原创视频10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配置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同时根据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委托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督促指导相关科室整改提升工作。2023年我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
|
|
| 3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
|
|
|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
|
|
|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
|
|
|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七)总计 |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在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线互动建设、规范性文件多元化解读、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还需继续改进,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更加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公共信息整合力度,进一步提供多样化的便民服务,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全面提升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主动聚焦便民服务,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重点问题,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开服务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主动回应关切。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各科室、单位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同时通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会议,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做法,增强实操能力,有效解决困难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