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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合并后的统称,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共同组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即包含在职工“五险一金”中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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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需要按规定提交待遇领取申请,通过后方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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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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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能够得到什么)
提出申请并通过受理的参保人,自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以保障参保人因年老丧失劳动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支付终身。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需要按规定提交待遇领取申请,通过后方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1.年满60周岁
2.累计缴费满15年
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注:参保人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未达规定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可以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缴费到达经办机构账户的次月起发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139)+年龄增加部分(65岁以上含65岁,每月增发5元)+15年以上增加缴费年数补贴(每增加缴费1年,每月增发2元)。
测算方式(点击跳转)
基础养老金
发放标准:自2023年7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治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月146元。
我市各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一、城中区186元
二、阳和工业新区、柳东新区176元
三、柳南区、柳北区、鱼峰区171元
四、鹿寨县151元
五、柳江区、柳城县、融水县、融安县、三江县146元
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其利息)÷139,个人多缴多得。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si.12333.gov.cn/
选择“养老保险”——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服务——选择参保地——填写参保登记信息、待遇发放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
广西“数智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https://www.gx12333.net/si/#/module/login?appId=ehrss-si-person
广西人社APP
1.居民身份证
2.银行账号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线上5个工作日;线下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接收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即时)→审核(5个工作日)→结果反馈(即时)
线下办理:接收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村级社保服务窗口每月5、15、25日上报)→乡镇初审→县级经办机构复核→结果反馈
参保范围:
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标准:
从200元到6000元,共15个档次。
个人缴费方式:
参保人每年选定缴费档次,按年度缴纳,可与金融机构签订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也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在线自主缴费。
政府补贴标准:
认证周期:
以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每年需认证一次。
认证方式:
1.已完成“人脸建模”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广西人社”手机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或柳州市内各社保经办机构设置的“人脸识别”自助服务终端等多种方式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
2.未完成“人脸建模”的待遇领取人员,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我市各城区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网点、社保经办机构认证点、已设立认证客户端的原参保单位或现管理单位进行“人脸建模”。完成“人脸建模”后,即可通过上述认证方式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
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申请领取养老金前,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
养老关系转出:
1.在原参保地参保有缴费记录;2.无欠费情况;3.未按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待遇;4.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5.新参保地出具转移接续联系函同意转入。
养老关系转入:
1.在新参保地正常参保缴费;2.未按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待遇;3.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含延长缴费至15年),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划内跨县(市、区)转移户籍的,可到户籍迁入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转入迁入地,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关系终止: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终止的情况主要包括人员死亡、出国移民、享受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