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柳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来源: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
发布日期:
2024-12-13 16:00  
关于公开征求《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柳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拟废止《柳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柳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1月24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66号老市委1号楼212室数字经济发展科
电子邮箱:lzssjj_jjk@gxi.gov.cn
联系电话:0772-2860075、2860076
附件:1.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柳州市大数据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柳州市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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