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0MB1634646D/2021-3199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
- 成文日期:
- 2020年07月24日
- 标 题:
- 【自治区级文件】关于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有关意见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76号)
- 发文字号:
- 桂退役军人发〔2020〕76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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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解读:
- 文字解读
【自治区级文件】关于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有关意见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0〕76号)
发布日期:
2020-11-27 12:00  
各市党委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相关部门:
为做好我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自2019年(2018年秋、冬季退役士兵)起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岗位的,使用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实行“老人老办法”〔指其工资待遇、退休养老方式与本单位2005年12月31日(含)前在编人员相同〕。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厅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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